5 施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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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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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施工—测量应包括》地面控制测》量、联系测》量、隧道内控—制测量、掘进施工】测量、贯通测量和】竣工测?量,。
5【.,1.:2 测量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收集相关测量—资料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并应—对既: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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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施【工前应根《据周边环境、—。地,面控制?网、盾构进》入隧道方《式、贯通长度和贯】通精度以及盾构配】置的:导向系统的精度【、特:点和人工测》量仪器精度等制【定施工测《量方案
【。
5.1.4【 隧道贯》通测量?限差应符合表5【.1.4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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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4! 隧?道贯通测《量限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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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L为:隧道贯通长度(k】m):
5.1!.5 ? ,同一:贯通区间内始发和接!收工作井所使用【的地:面近井控制点—间应进?行联测并应与区间内!的其他地面控制点】。构成附?合路:线或附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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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 隧道贯通后—应分别以《始发和接收工—作,井的隧道内近井控制!点为起算数据采用附!合路线形式重新测】设地:下,控制网
】
5.1.7 地!。面施工测《量控制点应埋设在施!工影响的变形—。区以外当施工现场条!。件限制时埋设—在变形?区内:的施工测量》。控制点使用前应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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