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施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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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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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施工—测量应包括地面控】。制,测量、联系测—。量、隧道内控制【测量、掘进施—工测量、贯通测【量和竣工测》量
5】.1.2 测【。量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收集相《关测量资料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并应》对既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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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施【工前应根《据周边环境、地【。面控制网《、盾构进《入隧道方式、贯通长!度和贯通精度以及盾!构配置的导向系统】的,精度、特《点和人工测量—。仪器精度《等制定施《工测:量方案
!5.1.《4 隧道贯通测量!限差应符合表—5.1.4》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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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4 隧道贯!通测:量限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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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L为隧道贯通!长度(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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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同一贯通区间!内,。始发和接收》工作井?所使:用,的地面?近,井控:制点间应《进行联测并应—与区间内的》。其他地面控》制点构成附》合路线或《附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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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隧《道贯通后应分—别以始发和》接收工作井》的,。。隧道内?近井:控制点为起算—数,据采用附合》路线形式《重新:测设:地下控制《网,
5【.1.7 》 地:面施工测量》控制点应埋设在施】工影响的变》形区以外当施工【现场条?件限:制时埋设《在变形?区内的施工测量控制!点使用前《应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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