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施工测量
—
—
:
5.1《 一般《规,定
—
,
5.1》.1 《施工测量应包括地面!控制测量、联系测量!、隧道内控制测【量、掘?进,。。施工测量、贯通【。测量和竣工测量
】
5.【1.2 测量【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收,集相:关测:量资料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并应对》既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和》保护
】5.1?.3: , 施工?前应根据周》边,环境、地面控制网、!盾构进入隧道—方式、贯《。通长度和贯通精度】以,及盾构配置的导【。向系统的精度、【特点:。和人工测量仪—器精度等制定施工测!量方案
!5.:1.4 隧—道贯通测《量限差?。应符合?表5.1.4规定
!。
表5【.1.4 隧道】贯通测?。量限差(mm)【
:
—
】注L为隧道》贯通长度(km【)
:
》5.1.5 【同一贯通区间内始】发,和接收工作井所使用!的地:面近井控制点间应进!行联测并应》与,区间内的其他—地面控制《。点构成附合路线或附!合网
【
5.1.》6 隧道贯—通后应分别以—始发和接收工作【井的隧道内近井【控制:点,为,起算数据采用附合路!线形式重新测设地】下控制网
》
5.【1.7 地面施】工测量?控制点应《埋设在?施工影响的变形区以!外当施工现场—条件限?制时埋设《在变形?区,内的施工《测量控制《点使用前应》进,行,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