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46-2017 建标库

4.5  工作井

4.5.1  工作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应选择安全经济和对周边影响小的施工方法。

    2  始发工作井的长度应大于盾构主机长度3m,宽度应大于盾构直径3m。

    3  接收工作井的平面内净尺寸应满足盾构接收、解体和调头的要求;

    4  始发、接收工作井的井底板应低于始发和到达洞门底标高,并应满足相关装置安装和拆卸所需的最小作业空间要求。

    5  工作井预留洞门直径应满足盾构始发和接收的要求,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Ds——工作井预留洞门直径(m);

          H——洞门井壁厚度(m);

          α——隧道轴线与洞门轴线的夹角(°),通常取平面或纵坡夹角值;

          D——盾构外径(m);

          △e——设计规定的始发或接收工作井预留口直径大于盾构外径的差值(m),始发工作井取0.10m,接收工作井取0.20m;

          △s——测量误差(m),取0.10m;

          △g——盾构基座安装高程误差(m),取0.05m。

    6  洞门圈、密封及其他预埋件等应在盾构始发或接收前按要求完成安设,并应符合质量要求。

4.5.2  当洞口段土体不能满足盾构始发和接收对防水、防坍等安全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