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工作井
4.5.1 工作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应选择安全经济和对周边影响小的施工方法。
2 始发工作井的长度应大于盾构主机长度3m,宽度应大于盾构直径3m。
3 接收工作井的平面内净尺寸应满足盾构接收、解体和调头的要求;
4 始发、接收工作井的井底板应低于始发和到达洞门底标高,并应满足相关装置安装和拆卸所需的最小作业空间要求。
5 工作井预留洞门直径应满足盾构始发和接收的要求,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Ds——工作井预留洞门直径(m);
H——洞门井壁厚度(m);
α——隧道轴线与洞门轴线的夹角(°),通常取平面或纵坡夹角值;
D——盾构外径(m);
△e——设计规定的始发或接收工作井预留口直径大于盾构外径的差值(m),始发工作井取0.10m,接收工作井取0.20m;
△s——测量误差(m),取0.10m;
△g——盾构基座安装高程误差(m),取0.05m。
6 洞门圈、密封及其他预埋件等应在盾构始发或接收前按要求完成安设,并应符合质量要求。
4.5.2 当洞口段土体不能满足盾构始发和接收对防水、防坍等安全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