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11-2014 建标库

10.5  矿热电炉

10.5.1  本节适用于铜、镍矿热电炉及渣贫化电炉炉体的砌筑。

10.5.2  砌筑炉底时,应按图纸要求同时安装炉底测温管、接地线,并应将接地线夹入砖缝中。接地线应露出炉底上表面30mm~50mm。

10.5.3  内墙工作层镁质、镁铬质砖宜干砌,外墙及熔池以上黏土耐火砖应湿砌。炉墙上表面的表面平整偏差应为0~2mm,两侧墙上表面相对标高差的允许偏差应为0~5mm。

10.5.4  电极孔、烟道孔等孔洞应按设计位置留设,孔洞周围的耐火砖应砌紧。锁砖应避开孔洞。

10.5.5  当采用黏土砖(或高铝砖)和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炉顶时,黏土砖(或高铝砖)应错缝湿砌。耐火浇注料预制块四周的耐火砖应砌紧。

10.5.6  当炉顶采用耐火浇注料现场浇注时,应对炉墙、炉底采取防水措施。H形水冷钢梁耐火浇注料应预先在地面施工,施工完毕应按规定养护后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