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1 :。 材料的《验收、保管和运输】
—。3.1.1 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均应具有质》量证明书
—
?。
3.1.2 【 不定形耐火—材料:应具有产《品使用说明书有【时,效性的材料应注【明其:有效期限
!
3.1.》3 耐火》材料的牌号》、砖号、等级在施】工前均应《按文件资料检查外观!质量应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由试验室—做理化指标检验
!
3.1.4! 有可能变质【的材料经检》验其理化指标符合设!计规:定才:可使用利用拆炉回】收的耐火砖时应【清除耐火泥》浆和炉渣经》检验合?格后可砌于》工业炉的次要部位】
:
3.—1.5 耐火【材料仓库及运输道路!。均,应于耐?火材料?进场前建成
—
3.【1.6? 耐?火材料应《按牌号、砖号、等级!和砌筑?顺序放置并应作出】标识
》
3.1.7】 :不定形耐火材料、结!合剂和耐火陶—瓷纤维及制品—应保管在仓库—内不得受潮》和混淆有防冻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冻措施
!
3.1—。.8 硅砖—、,刚玉砖、镁质制品】、炭素?制品、含炭制品【、隔:热制品和用于重要】部,位的高铝砖》、黏土耐火砖等应存!放在仓库内
【
:
3.1.—9 : 受潮易变质的耐火!材,料应采取防》护措施
【
3?.1.1《0 耐火材料宜采!。用集装方式运—。输不得受湿运—输、:装卸耐火制品—时应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