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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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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材料的?验收、保管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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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均!应具有质量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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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不:定形:耐火:材料应?具有产品《使用说明书》有时效性的》材料应注明其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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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耐火材料《。的牌:号、砖号、等级在施!。工前均应《按文件资料检查外】。观质量应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由试验!室做理化指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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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有可!能变质的材》。料经检验其理化指标!符合设计规定—才可使用利用—拆炉回收的耐火砖】时应清除耐火—泥浆:和炉渣经检验—合格后可砌于—工业炉?。的次要部位
】
3.》1.5 耐—火材料仓《库及运输道路均应于!耐火:材料:进场前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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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耐火材料应按牌号!、砖号、等》级和砌?筑顺序放置并应作】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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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不定形耐】火材料、结》合剂和耐火陶瓷纤维!及制品应保管在【仓,库内不得受潮和混】淆有防冻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冻?措施
》
3.》1.8 硅砖、刚!玉砖、镁质》制品:、炭素制《品,、含炭制品、隔热制!品和用于重要—部位的高铝砖、【黏土耐火砖等—应存放在仓库内
】
《
3.1.》9 受潮易变【质的耐火材料应【采,取防护措《施
3】.1.10 — 耐火?材料宜?采,用,集装:方式运输不得—受湿运输、装卸耐】火制:品,时应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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