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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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材】料的验收、保管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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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均应具《有质量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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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不定形耐火!材料应具《有产品使用》说明:书,有时效性的材料应】注明其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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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耐火材料的】牌号:、砖号、等级在施工!前均应按文件—资,料检查外观质量【应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由试验《室,。做理化指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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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有可能》变质的材料经检验其!理化指标符合设【计规定才《可使用利用拆炉回收!的耐火砖时应—。清除耐火泥浆和炉】渣,经检验合格后可砌】于工业炉的次要部位!
—3.1.5 —。 耐火?材料仓?库及运?输道路?均应于?耐火材料进场前建】成,
3.】1.6 耐火材】料应按牌号、砖【号、等?。级和砌筑顺》序放:置并应作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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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不定形耐!火材料、结合剂和耐!火陶瓷纤维及—制品应保《管在仓库内不—得受潮和混淆有防冻!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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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 硅砖?、刚玉砖、镁质制品!、,炭素制品《、含炭制品》。、隔热制品和用于】重要部位的高—铝,砖、黏土耐火砖等】应存放在仓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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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受潮易变质【的耐:。火材料应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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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耐火材—料,宜采用集装方式【运输不得受湿运输】、装卸耐火制—品时应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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