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用地与建筑
—
【4.0.1 各级!生活圈居《住区:用地应合理配置、适!度开:发其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1-1】的规定;
!。
: 2《 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1-!2的规?定,;
:
?
? ?3, :。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1-3的—规定
—
表4《.0.1-》1 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
:
! , , 注居住区用—地容积率是》生活:圈,内住宅建筑》。。。及其配套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比值《
—。表4.0.1-2】。 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
》
,
注】居住区用地容积率是!生活圈?内住宅建筑及其配套!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比值】。
?
,
表4.0.1-!3 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
《。
! 注居住【区用地容积率是生】活,圈内住宅建筑及其】配套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比值—
,
4—.0.2 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
表4.0】.2 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
】
】
:
:
【 注1《 住?宅用地容积率—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比值;
】
】 : 2 建【筑密度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
?
】 , 3 《绿地率是居住街坊】。内绿地面积之和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
4.0.3 ! 当住宅建》筑采用?低层或多层高密【度布局形《式时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3的规?定
》
表4《.0.3 低层或!多层高密度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
《。
】 注1 】住宅用地容积率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比】值;:
【 2 ! 建筑密度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
【 3 】。绿地率是居住街【坊内绿地面》积之和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
4.0《.,4 ?新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套规—。划建:设公共绿地》并应集中设》置具:有一定规《模且能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居住!。区公园;公共—。。绿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
表》4.0.4》 公共绿》地控制指标
【
?
! 注居住区公【园,中应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
4.0!.5 《当旧区改建确实无】法,满足表4.0.4的!规定时可采》取多点?分,布以及立体绿化【等方式改善》。居住环境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应】低于相应《控制指标的7—0%
《。
?
4.0.6— 居住街坊—内的绿地应结—合住宅建筑布局【设置集中绿地和宅旁!绿地;绿地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0.2—条的规定
【
?
4.0《.7 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规划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新区—建设不应低于—0.5?0m2?/人旧区改建不应】。低于0.35—m2/人;》
,
:
《 2《 宽度《不应小于8m;【
《
? 3 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1/3其中应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
》
4.0.8 !住,宅建筑与相邻—建、构筑物的间距】应,在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管线!埋,设、视觉《卫生、防灾等要【。求的:基础:上统筹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4.0!.,9 ?住宅建筑的间—距应符合表4.0.!9的规定;》对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老年人居【住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
!
2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既有住宅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除外;?
— 3 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h
》
表—4.0?.9 ?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
— 注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
4.0.!10 居住区规划!。。设计应汇总重要的技!术指标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0.【3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