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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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居—住区规划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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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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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符合所在地】气候特点与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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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综合?开发的原则》;
》
4【 应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便利的条件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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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应【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并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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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采用低影响【开发的建设方—式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与自然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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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应【符合城市设计对【公共空间、》建筑群体、园—林景观、《市政等环境设施的】有,关控:制要求
》
《3.0.2 居住!区应选择《在安全、适宜居【住,的,地段进行建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不得在!有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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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与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险】源的距离必须—满足有关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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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存在》。。噪声污染、光污染的!地段:应采取相应》的降:低噪声和光污—染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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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土壤存《在污染的地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应达到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
】
》3.0.3 【居,住,区规划设计应统【筹考虑居民》的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并应符合国家有关!应急防灾《的安全管控》。要求
【
3:.,0.4 居—。住区按照居》民在合理的步行【距,离内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可分为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及居住街—坊四级其分级控制规!模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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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0.4】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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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居住区应根据—其分级控制》规模对应规划建设】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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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新建居住区应】满足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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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旧区可《。遵循规划匹配、建设!补缺、综合达标、逐!步完善的原则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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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涉及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的【居住:区规划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划的保护与建设控】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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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居住区应有【效组织雨《水的收集与》排,放并应满足地表径流!控制、内涝灾害防】治、:面源:污染治理及雨水【。资,源化利?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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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居住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适度应合理控制【用地的不透》水面积?并留足雨《水,自然渗透、》净化所需的土壤【生态空间
》。
》3.:0,.9 ? ,居住:区的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的有关规!定;居?住区的竖向规—划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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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 !居住区所属的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的规!。定;其综《合技术指标及—用,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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