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勘察设计【。 第二十一条! 政府扶持和鼓励】采取科学《合,。理,的优:化设计?方案遵循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降低《投,资和减少浪费 】     —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在工程勘《察、设计中》有权拒绝业》主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标—准、规程的不合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策划方案应当由】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承担但》不受单位设计—资,质等级的限制—其成果可作为建【设单位或者》。管理部门《的工作参考但不【。得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     》报政府管理部—门审查作为工程实】施依据?。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城市大《中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等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大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建!设工程?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公开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 ,。 第二十四》条 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之间可以合作承担!业,务合作?各,方资质等《级不同的《其质量管理由—资质高的一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勘察、—设计单?位之间合作》承担业务应当书面签!订合同?   —。  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与没?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合作【承,担业务;不得—为没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审,核或者代《出勘:。察、设计成果—提供图签或》者代签图章 】。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为未:经立项或者》未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等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 第二十五】条 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深度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的规定提供给—建设单位《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资格【证章建设工程的设计!还应当?有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工程师的—签字和?盖章属合作设计的还!必须经主《体设计单位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签【字   【  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工作?成果:承担技术责任—、经济责任》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对: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机械《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色泽等并提出【质量要求《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单】位 第二【十七:条, 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不:得,擅自:改变  【   ?确需改变立项、规划!及,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的必须取得》原审批部《门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八:条 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的设计机!构承:担本市的工程设【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规范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参照境【外的技术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