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勘察设计 ! 第二十一—条, 政府扶持和鼓励】采取科?学合理的优化设计方!案遵循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降低—投资:。和减少浪费》 《    《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在工》程勘察、设》计中有权拒绝业【主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标准、规】程的:不合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策划方案应当】由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承担但?不受单位《设计资质等级—的限:。制其成果可作为【建设单位或者—管理部门的工—作参考但不得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 报政?府,管理部门审查作为工!程实施依《据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城】市,大中: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等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大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建设工》程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公开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十四条 》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之?间可以合《作,承担业务合》作各方资质等级不同!的其质量管理由资】。质高的一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勘察、《。设计单位《。之间合作承担业务】。应当书?面签订合《同,     】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与没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合作承担】。业务:;不:得为没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审核或者代【出勘:察、:设计成果提供图【。签或者代签图—。章, ?    《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为】。未经立?项或者未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等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 — 第二《十五条 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深【度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的规】定提供?给建设单位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资:格证章建设工程的】设计还?应当有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工【程师的签字》和盖章属《合作设计的》还必须经主体设计】单位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签字 】    》 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工作成果承—担技:术责任、经济责【任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对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机械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色泽等并提—出质量要求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单位 】。 第二十《七条 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不:得擅自改变 【  ?   确需改变立项!、规划及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的必须取得!原审批部门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八条 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的设计机构承担【本市:的工程设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规范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参照—境外的技术》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