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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工程发包与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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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手《续未办理《报建:手,续的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发包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可以采《用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依法应当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禁止直接发包【招标发包的应当【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可以【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分别《发包:
— 勘察、》设计发包中在确定】总勘察设计协调【单,位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单项工程】发包但不得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划分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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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发【包,。中发包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别发包但】单位工程的基础、二!次装修、专业设备】。的分部?分项工程除外—
第十六条】 禁止发包》单位违反计》。价方法、取费标准】压,。低勘察?设计费?和,工程造价缩短合理】工期或者采》。取要求承包单位垫资!施工等不正当手段发!包建设工程
【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单位具备承包资格!的承:包单位?可以在本《市承包与其资—质等级相应的建设】工程但?不得利用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 第十八条— 承:包单位?应当自行组》织,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包《但不得转包禁止分】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工程再转—。包,、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
第—。十九条 发》包单位依法》确定承?包单位后应当—与承包单《位书面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建—设工程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书—面签:订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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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工程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对严重拖欠工程!款的不予批》。准,新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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