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电气与控制系统
5.7.1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电气设计应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用电可靠性和运行安全要求。
5.7.2 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装设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装置。
5.7.3 系统应由专用回路供电,内置加热系统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值不应大于30mA。
5.7.4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电气控制线路应与建筑物的电气管线同步设计。
5.7.5 安装在建筑物上的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和连接管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
5.7.6 控制系统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实用、地区与季节差别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特点确定相应的功能,实现在最小的常规能源消耗条件下获得最大限度太阳能的总体目标。
5.7.7 控制系统设计应依据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要求,实现对太阳能集热系统、辅助能源系统以及供热水系统等的功能控制与切换。控制系统功能应包含运行控制功能与安全保护功能。运行控制功能应包含手动控制与自动控制功能。
5.7.8 控制系统的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5.7.9 控制系统设计中的传感器、核心控制单元、显示器件、执行机构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5.7.10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运行控制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温差循环运行控制设计的集热系统,温差循环的启动值与停止值应可调;
2 在开式集热系统及开式贮热水箱的非满水位运行控制设计中,宜在温差循环使得水箱水温高于设定温度后,采用定温出水,然后自动补水,在水箱水满后再转换为温差循环;
3 温差循环控制的水箱测温点应在水箱的下部;
4 当集热系统循环为变流量运行时,应根据集热器温差改变流量,实现稳定运行;
5 在较大面积集热系统的情况下,代表集热器温度的高温点或低温点宜设置一个以上温度传感器;
6 在开式贮热水箱和开式供热水箱的系统中,供热水箱的水源宜由贮热水箱供应。
5.7.11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全保护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太阳能集热系统的集热循环控制应采取防过热措施。
2 当贮热水箱高于设定温度时,应停止继续从集热系统与辅助能源系统获得能量。
3 当在冬季有冻结可能地区运行的以水为工质的集热循环系统,不宜采用排空方法防冻运行时,宜采用定温防冻循环优先于电辅助防冻措施;在电辅助防冻措施中,宜采用管路或水箱内设置电加热器且循环水泵防冻的措施优先于管路电伴热辅助防冻措施;当防冻运行时,管路温度宜控制在5℃~10℃之间。
4 采用主动排空防冻的太阳能集热系统中,排空的持续时间应可调。
5 在太阳能集热系统和供热水系统中,水泵的运行控制应设置缺液保护。
5.7.12 控制系统的电气设计应满足系统用电负荷要求,器件选择应保证用电安全。
5.7.13 控制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设置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装置及等电位连接等安全措施。
5.7.14 控制系统设计宜预留通信接口。
5.7.15 远程控制时,应有就地控制和解除远程控制的措施。
5.7.16 控制系统设计应考虑使用环境的温度与湿度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