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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路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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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加强应急保畅—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职责:
《 前款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第【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 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等—级、里程、路况、交!。通量、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养护规范《等组织编制公路养护!计划并报有管辖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二十条 除收费【公路外的国道和省道!养,护所需资金由国【家和:省级政府投》入
《 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资金主要由!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财力统筹安排【。其余:养护资金由市、【州和县级政府分担市!、州和县《级政府?应当及时足额拨付】由其分担的公—路养护资金
! ?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由》县级:政府:安排
第二十!一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者应当设立!。公路养护标牌公示】养护责任单位名【称或者责《任人姓名、养护路段!以及报修和投诉电话!等内容
—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示公路养《护作:业路段及《养护作?业期间的公路通【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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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实施公!路养护作业养—护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进行设!置养:护,作业:控制区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 第二十三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者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巡—查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排除险?情
《 第二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进行检测和评】定保证其技术—。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经检测发现不符】。合车辆通行安全【。要求的应当先—行设置?限行、?禁行或者《绕行标志及时进行维!修和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 特:大公:。。。路桥梁、《长度大?于,一千米的《隧道:应当:保持清障、救援等设!备齐:全完:好能够及时》应对恶劣天气和【突,发事故等情况下的】养,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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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因地制》宜地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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