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七条《 编制省道》和县:道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乡【。道和:村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编制村道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     》经批准的乡道和【村道规划需要修【改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方案并【按前款规定报批和】备案 第八】条 :公,路建:设资:金依法通过下—列方式筹集》 ?     (—一,)各级财《政拨款; 【     (二)】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  (三)国—内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投资、捐【款,;     !(四)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依法》发行股票、公司债】券; ?     (】五)出让公路收费权!益的收?入; 《     (六)!依法向?企业:和个人集《资;: 《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 : :     》公路建设《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者挪作他《。用 ?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监】督和:管理    ! 建设政府》还贷公?路可以依《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 —第十条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投资协议依【法,解除或者撤销后【中标人应当停止公路!建设项目相关活【动;招标人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依法收回公路建设】项目    ! 因投资协》议,的原因致使特许权】协议丧?失效力?、以及特许权—协议被?依法解除或》者撤销后《项目:法人应?当停止?特许经营《相关活动;》。招标人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书面通】知许:可机关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撤回或者撤】销相关行政》许可并?注销 《  ?   投资协议、特!许权协议依》法,解除:或,者撤销后《原协议当事人及第】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第十一条 公路建!设,的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交)工?验收和后评价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并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  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 第十二条 公】。路的建?。设工期应当科学合】理确定不受其他因】素影响确保》公路建设质量 !。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对本省!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     信用记!录依法?作为: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 《 第十四条 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估算、概算、预算!和,决算:管理 — ,  :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公路建】设项目计价体系管理!、造价?咨,询机构和造价人【员,在公路行业》的从业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依法履行公路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环节【的,造价监管职责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路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五条 !公路建设用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公路【建,设用地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征【用的征地标》准及:数,额应当公示有关费用!应当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截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桥梁】垂直投影面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公路用地》  》   村《。道,用地范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参照前》款规定确定 】 第十七条 公路】改建或者改线的应当!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 公路改线》后原公路及》公路用地《处于改线《后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继续—作为公路规划建设用!地管:理;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者报:废公路?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报废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