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8-2011 建标库

4.7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

4.7.1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适用于pH为4~10的地下环境中;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应用于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以及明挖法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防水层两侧应具有一定的夹持力。

4.7.2  膨润土防水材料中的膨润土颗粒应采用钠基膨润土,不应采用钙基膨润土。

4.7.3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基面应坚实、清洁,不得有明水,基面平整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5.2条的规定;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坡角。

4.7.4  膨润土防水毯的织布面和膨润土防水板的膨润土面,均应与结构外表面密贴。

4.7.5  膨润土防水材料应采用水泥钉和垫片固定;立面和斜面上的固定间距宜为400mm~500mm,平面上应在搭接缝处固定。

4.7.6  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搭接宽度应大于100mm;搭接部位的固定间距宜为200mm~300mm,固定点与搭接边缘的距离宜为25mm~30mm,搭接处应涂抹膨润土密封膏。平面搭接缝处可千撒膨润土颗粒,其用量宜为0.3kg/m~0.5kg/m。

4.7.7  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收口部位应采用金属压条和水泥钉固定,并用膨润土密封膏覆盖。

4.7.8  转角处和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等部位均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0mm加强层,加强层应设置在防水层与结构外表面之间。穿墙管件部位宜采用膨润土橡胶止水条、膨润土密封膏进行加强处理。

4.7.9  膨润土防水材料分段铺设时,应采取临时遮挡防护措施。

4.7.10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铺设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主控项目

4.7.11  膨润土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4.7.12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在转角处和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等部位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4.7.13  膨润土防水毯的织布面或防水板的膨润土面,应朝向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7.14  立面或斜面铺设的膨润土防水材料应上层压住下层,防水层与基层、防水层与防水层之间应密贴,并应平整无折皱。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7.15  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搭接和收口部位应符合本规范第4.7.5条、第4.7.6条、第4.7.7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7.16  膨润土防水材料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应为一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