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8-2011 建标库

4.6  金属板防水层

4.6.1  金属板防水层适用于抗渗性能要求较高的地下工程;金属板应铺设在主体结构迎水面。

4.6.2  金属板防水层所采用的金属材料和保护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板及其焊接材料的规格、外观质量和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6.3  金属板的拼接及金属板与工程结构的锚固件连接应采用焊接。金属板的拼接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检验。

4.6.4  金属板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板材厚度的负偏差值。

4.6.5  金属板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铺设面积每10m2抽查1处,每处1m2,且不得少于3处。焊缝表面缺陷检验应按焊缝的条数抽查5%,且不得少于1条焊缝;每条焊缝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得少于10处。

  主控项目

4.6.6  金属板和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4.6.7  焊工应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执业资格证书和考核日期。

  一般项目

4.6.8  金属板表面不得有明显凹面和损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6.9  焊缝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焊瘤、咬边、烧穿、弧坑、针状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及钢尺检查,必要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4.6.10  焊缝的焊波应均匀,焊渣和飞溅物应清除干净;保护涂层不得有漏涂、脱皮和反锈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