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细部构造防水工程
5.1 施 工 缝
Ⅰ 主控项目
5.1.1 施工缝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止水条或止水胶、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和预埋注浆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5.1.2 施工缝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5.1.3 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拱、板与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与墙交接处以下150mm~300mm处;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1.4 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MPa。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1.5 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然后铺设净浆、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再铺30mm~50mm厚的1:1水泥砂浆,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1.6 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再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1.7 中埋式止水带及外贴式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1.8 遇水膨胀止水条应具有缓膨胀性能;止水条与施工缝基面应密贴,中间不得有空鼓、脱离等现象;止水条应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或预留凹槽内;止水条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3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1.9 遇水膨胀止水胶应采用专用注胶器挤出粘结在施工缝表面,并做到连续、均匀、饱满,无气泡和孔洞,挤出宽度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止水胶挤出成形后,固化期内应采取临时保护措施;止水胶固化前不得浇筑混凝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1.10 预埋注浆管应设置在施工缝断面中部,注浆管与施工缝基面应密贴并固定牢靠,固定间距宜为200mm~300mm;注浆导管与注浆管的连接应牢固、严密,导管埋入混凝土内的部分应与结构钢筋绑扎牢固,导管的末端应临时封堵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