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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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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本》条规定了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竣工结算文件编制】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一并递】交,竣工结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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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在约定时间内未!递交竣工《结算书造成》工程结算价》款延期支付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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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11.【3.3 《 竣工结《算的核对是》工程造价计价—中发承?包双方应共同—完成的重《要工作按照》交易的一般原则任何!交易结束都》应做到钱、货—两清工程建设也不例!。外工程施工》的发包承包》活动作为《期货交易行》为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时发》承,包双方应将工—程,价,款,结算清楚即竣—工结算办理》完毕按照交易结束】时钱、货两清的原则!规定了?发承包?。。双方在竣《工结算核对过程中】的,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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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根据这》一规定要求发承包】双方不仅应在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的核!对时间并《应约定发包人在【约,定时间内对竣工【结,算,。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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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成本规范规》定的结?算核对时间含—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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