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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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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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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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本条规定了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核对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总承包—。人对竣工结》算的编制《负总:责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承包人》、发:包人均可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或核对》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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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竣工》结算是?反映工程造价计价规!定执:行情况的最终—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本条据!此规定了将工程【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同,时要求发承包—双方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应由《发包人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以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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