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进度款》。
】10.?3.4 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和按本规范【第8.3.2—条规:定形成的总价—合同应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总【价构:成、费?用,性质、计《划发生时《间和:相,应,的工程量《等因素按《计量周期进行分解】形成进度款支—。付分解表在投标【时提交非招标工【程在合?同洽商时提》交,。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进度》计划的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对支付分解进行!调整:
:
—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方法可选择以下之!一(但不限》于)
《
《 】。①将各个总价项目的!总金额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平—均支付;《
》
? 《 ②?按照各个《总价项目的总金额占!签约合同价的百分】比以及各个计量支付!周,期内所完成》的单:价项目的总金额【以百分比方》式均摊支付;
【
?
,
: : 》③按照各《个总价项目组—成的性质(如时间】、与单价项目的【关联性等)》分解到形象进—度计划或《计量周?期中:与单价项目》一起支付《
:
:
(【2)按本规范第【8.3.2条规定形!成的总价合同—除由于工程》变更形成的工程量增!减予以调整外其【工程量不予调—整因此总价合同【的进度款《支付应按照》计,。量,。周期进行支付分【。解以便进度款—有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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