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一般规定
!
:
,
?
,3.1 计价【方式
】。
:。3.1.1 — 本条规定了执行】本规范的范围—国有投资的资金包】。括国家融资》资金、国有资金为】主的投资资金
】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
,
》 —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
】 ?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
《
】。 : ③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
— (2)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 : , 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
,
:
? — ,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
? 《。 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
】 ,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
】 : 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
(3】)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3.1.4【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法《不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还是以单价或以】总价:形式表现的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2.0.8条的规定!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所】有金额
【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纳入国?家强制性标准管理】范,围其费用标准不予竞!争本规范《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费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费用参与市【。场竞争
】
《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3.1【.6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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