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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工程【。造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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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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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 【 在工程《合同价款纠纷案件处!理中需作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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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 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委】。托时:提供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服务应按—仲裁、?诉讼:程,序和要求《进行并应符合国【家关于?司法鉴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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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 !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应指派专业—。对口、经验丰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承担: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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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收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后:10天内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证据资料判断能【否,胜任该项委托—如不能应辞》去该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在:鉴定期满后以—。上述:理由不作出鉴定结论!影响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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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 接》受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造价工程《师如是鉴定》项目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代?理人:、咨询人以及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应当自!行回避?;未自行回避鉴定项!目委托人以该理由】要求:其回避的必须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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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 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当依法?出庭接受鉴》定项目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质询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审:理,该,鉴定项目的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形式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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