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 工程造价鉴定
!
》。
?1,4,.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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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 ! 在工程合同—价款纠纷案件—处理中需《作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
》。
14.—1.:2 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委托时?提供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服务应按仲裁—、诉讼程序和要求】进行并应《符合:国家关于司法鉴【定的规定
—
14—.1.3 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应【指派专业对口、经验!丰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承担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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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收!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后10天内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证?据资:料判断能否胜任该项!委托如不能应辞去】。该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在鉴《定期满后《以上述理由不作出鉴!定结论影响案件【处,理
14!.1.5 接受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造价工程师如是!。鉴定:项目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代理人、咨》询人以及《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应当自【行回避;未自—行,回避鉴定项》目委托人以该理【由要求其回避—的必须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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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 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当依法出庭接受鉴】定项目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质!询,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审理该鉴!定项目的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形式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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