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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仲裁、—诉讼:
》
?13.?5.1 发—承包双?。方的协商《和解或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其】中的一方已就此争议!事项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应同时通知】另一方
】
1:。3.5.2 — 仲裁可在竣工【之前或之后进行【但发包人《、承:包人、调解人各自】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仲】裁而有所改变—当仲裁?是在: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下进行—。时承包?人应对合《同工程采取》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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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 】 在本规范第13.!1节至第1》3.4节规定的【期限之内暂定或和】解协:议或调解书已经【有约束力的情况下当!发承包中一方未【能遵守?暂定或和解协议【或调解?书时另一方可在不损!害他可能具有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将:未能遵守暂》定或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调?解书达成的》事项提?交,仲,裁
13!。.5:.4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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