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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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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应按照达成的【协议办理结算和支】付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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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已完成工【程但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此外还】应支付?下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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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规范第9!.11.1条规定的!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
! 2 已》实施或部《分实施的措》施项目应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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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承包人为《合同工?程合理订购且已交】付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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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承包人撤离!现场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员工遣送费和临【时,工程拆除、施工设备!运离现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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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承包】人为完成合同工程】而预期开支的任【何合理?费用且该项费用未包!括在本款其他各项】支付: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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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承包双方—办理结算合同价款】时应扣除《合,同解除之日前—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收回的价款当【发包人?。。应扣:除的金?额,超过了应支付的金额!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的56天】内将其差额退还给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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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价【款发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核,实,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全部合同价款以】及按:施工进度计划已【运至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按合】同约定核算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以及】造成损失的索赔金额!并将结?果通知承包人—发承包双方应在2】8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意见并应办!理,结算合同《。价款如果《发包人应扣除的金额!超过了应支付的金额!。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的5—6天内将其差额退还!给发包人发承包双】方不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算达成一《致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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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除,应按照本规》范第12《.0.2《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各项价款外【应按合同约定核算】发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以及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索赔金额费用该笔!费用应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核实后应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支《。付证书?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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