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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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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预留质量保证金!
—1,1.5.2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用于缺陷】修复的各项支出经】查验工程缺》陷,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发包人《承担:。查验和缺陷修—复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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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 】 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按,照本规范第》11.6节》的规定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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