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1.4  】结算款支付 】 11.4!.1  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     3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4  ?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 》11.4.2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 : 11.4.】3 : 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应按照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 : 《 11.4.—4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不予核《实,不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的视为!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已被发《包人认可;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7天后的1—4天内按照》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 【 11.4.—5,  发?包人未按照本规【范第:11.4.》3条:、第11.4—.,4条规?定支付竣工结算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发包人在】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签发后或者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7天后的—56天内仍未支付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应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