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1.2 】编制与复核
!
11.2.!1 ?。工程:竣工结算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和复核?
,
】 1: 本规范;
【
!2 工程合同;】
— 3 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
—
4】 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
【
— 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
!6 投标文件;
!
【 , 7 ? 其:他,依据
1!1.2?.2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
,
:
11.2.3】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本规范】。第3.?1.:。5条的规定计—算
》
11.2.4】 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 1 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
》 :2 暂估价—应按本规范第9.】9节的规定》计算;
》
【 3 ?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
,
:
4— :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
!5 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
【 6 ? 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
11.2—.5 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
—
11.2.6【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