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1.【2  编制与复核 ! 》 11.2.1 ! 工程竣工》结算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和复核】 :  》   1  —本规范; 】     2【。  工程合同; 】 :     3】。。  :。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   】  4  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  】   5《 ,。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 《 ,    6  【投标文件; —    】 7  其》他依据 【 1?。1.2.2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11.2.3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本《规范第3.1—.5:。条的规定计》算 ? 1》1.2.《4  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    1  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 2  暂估—。价应按本规范第9】.9节的规》定计算; 】     —3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     》4  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  5?  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 ,    《6  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 11.2.】5 : 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 11!.2.?6,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