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 ?11.1.2 【 工程竣《工结算?应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并应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 ,。 , : 11.《1.3  当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时:可,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申请对其进!行,执业质量鉴定 】 ? 11.1.—4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的竣工结《算文件进行质量鉴定!宜按本?规范第1《4章:的相关规定进行 !。 ? 11.《1.5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文,件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竣工结算文】件应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