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 ,进度:。款
】
10.3.1 】 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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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 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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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工程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进度款
【
,
10》。.3.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项目和按照本规【范第8?.3.2条规定形】成的总?价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款支付分解分别!列,入进度?款支付申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中
】
:10.?3.5 》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签约!提供的单价和数【量从进?度款支付中扣除【列入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中
》
10.3—.,6 承包人现【场签证?和得:到发包人《确认的索《赔金:额应列入本周期应增!加的金额中》。
—10.3.7 】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10】.3.?。8 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详细【说明此周期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价【款支付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累计已完成的】合同:价款;
【
《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
3 本!周,期合计完成的合同】价款
?
— 1)!。本,周期已完成单—价项目的金额;
】
— ? 2)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
! 》。 3)本周》期已完成的计日工价!款;
! 》 4)本周—期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 》 5)》。本周:期应增加《的,金额;
! 4 【本周期合计》。应扣减的金额
】
:
: 【 1)本周期—应扣回的预付款【;
】 《 ?。2)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 5 本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10.3.9 【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款》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根据计量结果!和合:同约定对《申请内容予》以核实确认》后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若发承】包双方对部分—清单项?。目,的计量?结果出现争议发包】人应对无争议部分】的工程?计量:结果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
—
10.3.】10 发包人【应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
!
?。1,0,.3:.,1,1, 若发包》人逾期?未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则视:为,承包人提《交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已被发包【人认可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催:告付款的《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1:4天内按照承包人】支付申请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
10.!3.:1,。。2 发包人未按照!本规范第《10.?。3.9~10—。.,3.11条》的规定支付进—度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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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 —。 发现已签发—的,任何支付证书有错】、,漏或重复的数—额发包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承:包双方复核同意【修正的应在本次到期!。的进度款中支付或】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