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 6!.1  一般规【定 【 ,     6.【1.1  监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监控要求、现—场条件、当地经验和!方,法适用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合理易?行仪器监测可采【用现场人工监测或自!动化实时监测 】 《  :  6.《1.2  变形【监测网的基准点、工!作基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基准【点,应选择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不!受扰动的《位置基准点应稳【定可靠;《  【      — 2  工作基点应!选在相对《稳定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在通视【。条件良?好、:距离:较近的?。情况下宜直接将【基准点?作为:工作基点; 】      】   3《  工作《基点应与基准点进】行,组网和联测 】  《 ,  :。6.1.3》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且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      —2  ?。应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    】  :   3  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 】。     6.1!.4  对同一监测!。项目监测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采用相同的!观测方?法和观测路线; 】 , ?     》    2  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      —  3?  :固定观?测人员; 》     ! , ,  :4 : 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   6.1—.5  《监测项目初始值应在!。相关施工《工序之前《测,定并取至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 【    6.1.】6 : 基坑?周边环境中》的地铁、隧》道等被保护对象的】监测方法和监测【。精度尚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 : ,     【6.1?.7 ? 除使用本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外亦可《采用能达到本标准】规定精度《要,求的其他方》法 !6.2  水平【位移监测 》 —   ?  6.2.1【  水平位移监测】包括围护墙(边【坡,)顶部、周边建筑】、周边管线的水平】位移观测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活动觇牌法、视【准线测小《。角法、激光准直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极坐—标法、交《会法、自《。由设站?法等 ? ?     6.2!.2  《水平位移监测网宜进!行一次布网并宜采用!假定坐标系统或建筑!坐标系统《水平位移监测网可】采用:基准线、单导线、导!线网、边角网等形】式 《。     6】.2.3《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和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平位移基准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基准】点标志的型式—和埋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有关规定; 】 ?       】  2 《 采用视准线活【动觇牌法和》视准线小角法进行位!移观测?当不便设置基准【点时可选《择设置在稳定位【置的:方向标志作》为方向基准采用【基准线控制时每条基!准线:应在稳?定区:域设置检核基准点;! 《。    》     3 【 工作基《点宜设置为具—有强制?对中装置的》观测墩?当采用光《学,对中装?置时对中误差不宜大!于0.5mm;【    !    《 4  水》。。平位:移基:准点的测量》宜采用?全站:仪边:角测量水平位移工】作基点的《测量可采《。用全站仪边角—测量、边角后—方交会等方》法; 《。 :        ! 5 ? 每次水平》位移观?测前应对相邻控【制点(基《准点或工作基点)进!行稳定性检查—   】  6.2》。.4  基坑围【护墙(边《坡)顶部、周—边建筑?、周边?管线:的水:平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其水平位移—预警值按表6.2.!4确定 【 ? 《      —  : 注1 监测点坐标!中误差系《指监测点相对—测站点(如工作【基点等)的坐—标中误差监测点相对!于基准线的偏差中误!差为点位中》误差的1√2 !。。     【   ?     2 当】根据累?计值和变化速率选】择的精度《要求不一致时—水平:。。位移监测精度优【先按变化速率预【警值的?要求确定《 : 《    《   ?  :   3 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 《   》  6.2》.5  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进行水平位】移,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全?站仪标称精》度应符合表6.2】.,5的:。规定: — :  》 , ,     2 【 测站?至监测?点的距离《不宜大于《300m《 :   —。      3 】 监测点的测回数应!根据观测精度要求】、全站?仪标称精度、测【站至监测点的距离等!因素综?合确定 】。  : ,。  6.《。2.6  当采用视!准线活?动觇牌?法,和视:准线小角法进行水平!位移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全站仪标—称精度应符合本【标准表6《.2.5的规定【; 《    —。 ,    《2  应垂》。直于所测位移方向】布设视准《线,视准线小角法以工作!基点作为测站点【;, ?。。 :   ?   ?。 ,  :3  测站点与监测!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300【m;  !       【4  采用》视准线小角法时小角!。角度不?应超过30》′观测?不应少?于1个测回 【 》。 6:.3  竖》向位移?监测 ? 》     —6,。.3.1 》 竖向位移监测包】括围护墙(边坡)】顶部、?立柱:、周边地《表、建?筑、管线《、道路?的竖向位移》观测:竖向位移监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也可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或】静力水准《测量等方法 】  《   6.3.2】  竖向《位移监测《网宜采用国家高程】基准或工程》所在城市《。使用的高程基准也可!采用独立的高程【基准监测网应布设成!闭合环或附合线【路且宜一次布—设 》     6.】3.3  竖—向,。位移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和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基准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基准点之间】。应形成闭合》环;基准点标志的】型式和埋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有关:规定;在冻》土地区基准》点标石应《埋设在当地冻—土线以下0.5m在!基岩壁或稳固—的建筑上可埋设墙】上水准标志 — :  《       2 ! 密:集,建筑区内基准点与待!测建筑的距离应大】于该:建筑基?。。础最大深度的—2倍基?准,点可选择在沉降【影响区以《外稳定的建(构)】筑物结构上 !  ?     》。。。  3  》可根据作《业需要设置》。工作基点《工作基点与基—准点之?间应便于联测 【    】 6.3.4  围!。护墙(边坡)—顶部、立柱》、基坑周边》地表、管线和—邻近建筑、》道路: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其竖【向位移预警值按表6!.3:.,4确定 】 ?     】。    注监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系指相应—精度:与视距?的几何水《准测量单程一测【站的高差中误—差   !  6?.3.5  —。采用:几,何水准测量进—行竖向?位移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所,用仪:器精:度与观测限差—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 》     【     》   注表中—n为测?站数 ? , ,      】   2  水准测!量作:业,方式、观测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有关规定 】    【 6:.3.6 》 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进行竖向位》移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所用》全站仪的测角—标称精度不应大于1!。〞,观测精度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竖向位—移预警监《控的要求《;  】       2 ! 应采用中间设站的!观测方式后》视点、前《视点:均应设置棱镜或特】制觇:牌; 【        】 3 ? 作业方式、较差、!观,测要:求等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有关!规定 ?     !6.3.7  采用!静力:水准测量进行—竖,向,位移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根,据,位移预警《监控:。要求及观《测精度选取相应精】度和量程的静力水准!传感器宜采用连【通管式静力水准【; 》        ! 2  当采—用多组串联方—式构成?观测线路《时相邻测线》交接处应在同一【结构的上下设置2】。个传感器作为转【接,点; 》      】   3  —工作:基点应?采用:水准测量方法定期】与基准?点联测; 【 ,。       】  4  观测【。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有关规?定 ? 6.4!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    ! 6.4.1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宜采用在围护墙体】或土体中预埋测【斜管通过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水—平位移的方》法 —     6.【。4.2  》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0!.25m《m/m分辨率不宜低!于0.02mm【/500mm 】 ?     》6.4?.3  《测斜管应在基坑开挖!和预降水至少1周】前埋设当基坑—周边变形要》求严:格时应在支》护结构?施工前?埋设测斜管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测斜管的—埋设可采《用绑扎?法、钻孔法》以及抱箍《法等; 【    》     2  埋!设前:应检:查测斜管质量测斜管!连接时?应保:证上、下管段—的导槽相《互对准、《顺畅各段接》头及:管底应保证密封测】斜管管口、管底应】采,取保护措施》; ?      !  : 3  《测斜:。管埋:设时应保持竖直防止!发生上浮、断裂、扭!转,测斜管一对导槽【的方向应与所需【测,量的位移方向保持一!致;:  【       4 ! ,当采用?钻孔法埋设时测【斜管:。与钻孔之间的—空隙应填充密实; !。 ,。 《        】5  正式测量【前宜使?用探头?模型检查测斜管导槽!顺,。畅状态? ?     6.!4.4  》测斜仪探头》置入测斜管底—后应:待探头?接近管内温度后【自下而上以不—大于0.《5m间隔逐》段测量每《个,监测方向均应进【行正:、反两次量测— 》    《 6:.4.?5  ?深层水?平位移?计,算时应确定起算点当!测斜管嵌固在稳定】岩,土,体中时宜以测斜管】底部为?位移起算点;当【。测斜管底部未嵌固】在稳定岩土体时应】以测斜管《上部管口为起算点且!每次监测均应—测定管口位移并【。。对深层水平位—移值进行修正 】 : 6.—5  倾斜监—测 》 :。    》 6.5.1—  建筑倾斜监【测方法应根》据现场监测条件和】要求选用投点法【、水平角观测法、前!方交会法、垂准法、!倾斜仪法和差—异沉降?法等方法 》    】 ,6,.5.2  建筑】倾斜监?测精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有关规定 》。   【  6.5》.3 ? 建筑倾斜》。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当!从建筑外《部进行?倾斜观?测,时建:筑顶部的监测点标志!宜采用固《定的觇牌和棱镜墙体!上的监测点标志可采!用埋入式照准标志当!不,便安装埋设标志时可!粘贴反射片标志也可!利用满足照准要求】的建:筑特征点 —      ! ,  2  当—建,筑外场地《允许宜采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投点法测站】点宜选择在与建筑】倾斜:方向:。成正交的方》向线上测站点距【离照准目标不—宜小于1《.5:倍的目标《高度底?部观测点宜安置【水平读数尺全站仪】或经纬仪应瞄—准上部观测点—。标志:将,上部观测点》。投影到底部通过水】平读数尺《直接读取《偏移量正、倒—镜各:观测一?次取平均《值并根据上、下【。观测点高度》差计算倾斜度 !   》     》 3  当》采用水平《角观测法时应设置定!。向点测站点和定向】点应采用具有强制对!中装:置的:观测墩 《    】    《 4  当建—。筑内部?具有竖向通视条件时!可采:用,垂准法?。应在下部观测点上安!置激光垂准仪或光学!。垂准仪在《顶部观测点上安置】接收靶由接收—靶直接读取或量取】顶,部水:平位移量和位移方向!计算倾?斜量观测时应进【行下部点《对中并按180°】和9:0°的?对,称位置分别读取【。2次或4《次,位移:数据 【   ?     》 5  当利用相对!。沉,。降量间接《确定建筑《倾斜时可采用水准测!量,或静力水准测量等方!法通过测定差—异沉降计算倾—斜值和倾《。向,方向 《 6.6!  裂缝监测 【   !  6?.,6,.1  裂缝监测应!监测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必要时尚应监测裂缝!深度 【    《。 6.6.2  基!坑开挖前应记录监】测对象已有裂—缝,的分布位置和—数量测定其走向、】长度、宽度和深度】等情况监测》标志应具有可供【量,测的明晰端面或【中心 《 《    6》.6.3 》 裂:缝监测宜采用—下列方法 】 ,      —   1  —裂缝宽度《监测宜在《裂缝两?侧贴埋标《志用:千分尺?、游标卡尺、数字裂!缝,宽度测?。量仪等直接量测【。也可用裂缝计、粘贴!安装:千,分表量测或摄影量测!等; 《    【 ,  :  2  裂缝长】度监:测宜采用直接—量,测法; 】       【  3  裂—缝深度监《测宜采用超声—波法:。、凿出法等 —    】 6.?6.4  》裂缝宽?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1mm《裂缝长度《和深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 《 6.7》  支?护结构?内力:监,。测 !   ? 6.7.1  】支,护结构内力监测【适,用于围护墙》内力、支《撑轴力、立柱内【力、围檩《或腰梁内力》监,测等宜采用安装在结!。构,内部或表面》的应力、应变—传感器进行量测 】  —   6.7.【2  ?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结:构形式、《施工方法选择相应类!型的传感器混—凝,土支撑、《围护:桩(:墙,)宜在?。。钢筋笼制作的同【时在主筋《上安装钢筋》应力计;《钢支撑宜采用—轴,力,。计或表面应力—计;钢立柱》、钢围檩(腰梁)】宜采:。。用表:面应变计 !     6—.7.3 》 应力计或》应变计?的量程不宜小于【设计:值,的1.5《倍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 :     6.【7.4  内力监测!传感:器,埋设前应《进行标定和》编号导?。线应做好标记并【设置导线防护—措施 【     》。6.:7.:5  内力监—测宜取土方开—挖前连续3d获得】的稳定测试数据【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 , :   《  :。6.7.6  【内力:监测:值宜考虑温》度,。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 《 6.?。8  土压力监【测 《 :  《   6.8.1】  土压《力宜采用土》压力计量测 !     6.】。8.2  土压力】计的量程应满—足预估?被测压?力的要求其上限【可取设计压力的【2倍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 《     》6.8.3  土】压力计埋《。设可采用埋》入式或边界》式埋设?前应对土压力计【进行:稳,定性:、密封性检验和压】力、温度标定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受力【面与所监测的压力方!向垂:直并:紧贴被监测对—象; ? 》  :      2 】 埋设?过程中应有土压力膜!。保,护措施; 》  —       【3  ?采用钻孔法埋设时】回填应均《匀密实且回填材料宜!与周围岩土体一致】;   !      4  !土压力计导》线,中间不宜有接头导】线应按一定线路【捆扎接?头应集中引》入导线?箱中; !    《    5》  做好完》整的:埋设记录 【。 :     6.8】.4  《土压力计埋设后应立!即进行检查测试【基坑开挖前应至【少经:过1周?时间的监测并取【。得稳定初始值— —。 6.9 — 孔隙水压力监测】 】    6.9.1!  孔隙《水压力宜通过埋设】钢弦式或应变式等孔!隙水压力计测—。试  】   6.》9,.2  孔隙水【压力计量《程应满?足被测压《力范围的《要求可取静水—压力与?超孔隙水压力之和】的2倍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 :    《 6.9.3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可采用压《入法、钻孔法等【。 —    6》。.9.4《  孔隙水压力计】应事前?埋,。设埋设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孔隙水压力计应】浸泡:饱和排除《透水石?中的气泡; 【 :    》     2  】核查标定数据记录探!头编号测读初始读数! 《     —6,.9.5《  采用钻孔—。法埋设孔《隙水压力《计时:钻孔直径宜为—11:0mm~130m】m不宜使用泥浆护】壁成孔钻孔》应圆直、干净;封】。口材料宜《采用直径10mm】~20mm的干燥膨!。润土:。球   !  6.9.6 】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后应测量初始值且】宜逐日量测1周以上!并,取,得稳:定初始值 —  》   6.9—.7  应在孔【隙水压力监测—的同时测量孔隙水】压力计埋《设位置附近的地下水!位 》 : 6.10 【 地下水位控—制监测 —     !6.1?0.1  地下水】位监测宜《采用钻孔内设—置水位管或设置观】测井通过水位计【进行量测 !     6.10!.2  地下水【位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0mm?。 》     6—.10.3》  潜水《。水位管直径》。不,宜小:于50mm饱和软】土,等渗透性《小的土层水》位管直?径不宜小于70mm!滤管长度《。应满:足量测?要,求;承压《水位监测时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隔《水措:施 【    6.10】.4:。  :水位管宜在基坑预】降水前至少1周埋设!并逐日?连续观测水位取得稳!定初始值 【 6.【。11  锚杆—轴力监测 【 ,。 : :  :  6?.11.1  锚杆!轴力监测《宜采用轴力计、【钢,筋应力计《或应:变计当使用钢—筋束时宜监测每【根,钢,筋,的受力 【。     6【.11.《2  ?轴力计、钢筋—。应力:计和应变计的—量程宜为《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的1》.5:倍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 : , ,    6.—。11:.,3 : 轴力计仪表应【与锚杆张拉》设备仪表相互标定锚!杆施工完成后应对轴!力计、应力计或应变!计进行?检查测试并取下【一层土?方开:挖前连续2d获得的!稳定测试数》据的平均值作为其初!始值 ? 6】.12 《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 【     !6,.12.1》。 ,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可,通过:埋设磁环《式分层?沉,降标采用《分层:沉降仪?进行量测或者通【过埋设深层沉—降标采用水》准测:量方  法》进行量?测也可采用埋设多点!位,移计进行量测 】。 《 ,。   6《.12.2 — 沉降标《或多点位《移计应?在基:。坑开挖前至少—1周埋设采用磁【环式分层《沉降标?时应保证沉降管安置!到位后与土》层,密贴牢固 》     !6.12.3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的,初始值应在沉—降标或多点位移计埋!设,后1周量测并获得】稳,定的初始值 ! ,     6—.1:2.4 《 ,。埋设:磁环式分层沉降标】采用分?层沉降仪量测时【每次测量应》。重复2次并取其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2,次读:数较差不应大—于1.5mm沉降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1.5mm!采,用深层沉《降标:结合水准测量时水准!监测:精度:宜按本标准》。表6:.3.4确定 】 ?     》6,.12.5》  采用磁环式【分层:沉降标监测时—每次监测《。均,应测:定沉降?。管口高程的变化然后!。。换算出沉降管内各监!测点的?高程: , 【6.13  坑底】隆起监测 — :  》   6.13.】1 : ,坑底隆起采用钻【孔等方法埋设深层沉!降标时?孔口:高程宜用《水准测量方法—测量沉降标至—孔口垂?直距离可采用—钢尺量测 》 》    《6.1?3.2  坑—底,隆,起监测的精度应【符合表6.13【.2的?规定 ? ! : 6?.,14  爆破振动】监,。测 》     】6.14.1  测!。振传感器可采用垂直!。、水平单向》传感器或三矢量【一,体传感器传感器频】带范围应覆盖被测物!理量的频率记录设备!的采样?频率:应大于12倍被【测物理?量的上?限主振频率传感器】和记录设备的测量】幅值范围应满足被】测,物理量的预估幅【值测试导线》宜选用屏蔽》电缆 【    《 6.14.2  !测振: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 应保证测振传【感器与被测》对象连接牢》固且紧密《不应置于松软地面】以及不平整、不坚实!。的构:件表面; 【      】。。  : 2  安装过程】中应控制每一测点不!同方:。向的测?振传感器安装角度角!度误差不得大于5】°; ? 《  :    《 ,  3? , 仪器安装》和连接后应进—行监测系统的—测试 —     6【.,14.?3  现场》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应收集基【坑开挖爆破规模、爆!破方式?、孔网、起爆网路】、药量等爆破参数;!  【      — 2  合理选择自!触发设?定值设置的量程、记!录时间及采样—频率应?。满足对?被测:。物理量?的监控要求》; 【     》   3 》 ,测,量过程?应避免影响环境振】动测量值的非振动源!干扰:;,    !     4—  测?量过程中应保证【仪,。器电压稳定 — ? ,  :   ?6.14《.4  爆破振动】监测仪器量程精【度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