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监】测点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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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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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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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 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点应布【置在:监测对?象受力及《变形关键点和—特征点上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监】。控要求
】
》5.1.2》。 监测《。点的布置《不应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且便?于监测、易》于保护
《
《
5—.1.3 不同】监,。测项目的监测点宜布!置在同一监测断【面上
》
《 ?5.1.4 【监测标志应稳固可靠!、标示?清晰
—
5.2 】 基坑及支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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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 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各侧?边中部、《阳角处?、,。。邻近被?保护:对象的部《位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3个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墙顶】。或基坑?坡顶上
】
? 5.《2,.2 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周】。。边的: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水平间距】宜为20m》~60m每侧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1个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测斜管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埋设在围护!墙体内的《测斜:。管布置深《度宜与围《护墙入土深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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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埋:设在土体中的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1!.5倍并《应大于围护》墙的深度《以测斜管《底为固定起算点时管!底应嵌入到》稳,定的土?体或岩体中
!
? : 5.2《.3: 围护墙》内力监测断面的【平面位置应》布,置在:设计计算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水平间距应视!具体情况而》定竖直方向监测点】间距宜为2m~【4m且在设计计算弯!矩极值处应布置监测!点每:一监测?点沿垂直于围—护墙方向对称放【置,的,应力计不应少于1对!。
《
《 5.2.4【 , 支撑轴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监测断面的平【面位置宜设置在支撑!。设,计计算内力较大、基!坑阳角处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杆!件上;
》
】 2 — 每:层支撑的轴》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层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
【
,
— 3 》 钢支撑的监测【断面宜选《择在支撑《的,端头:或两支?点间1/3部位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断面宜—选择在两支点间1/!3部位并避开节点位!置;
】。 《 4》 每个监测点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的测试要【求
! 5.2.5 】 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柱上;监测点不应】少于立柱总根数【的5:%逆作法《施工的基坑不—应,少于1?0,%且均不应少于3】根立柱?。的内力监测》点宜布置《在设:计计算受力》较大的?立柱上位置》宜设在坑底以上【各层立柱下部的1/!3,部位每个截面传感】器埋设?不应少?于4个?
》
? 5.2》。.6 锚杆轴力监!测断面?的平面位置应—选,择在设计计算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侧边中《部,、阳角?处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内,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且基坑每边不】应少于1根各层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宜设置!在锚头?附近和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
》
5【.2.7 坑底】隆起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监测点!宜按纵向《或,横向断面布置断面宜!选择在基《坑的:中,央,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断面数量不宜—少于2个;
!
? — 2 同一断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m~30m数量【不宜少于3个;
】
:
— 3— 监测标志宜埋入!坑底以下20—cm~3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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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8 围护【墙,侧向土压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监测断【面,的平面位《置应布置在受力、土!质,条件变化较》大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
【
】 2 《 在平?面布置上基坑每边的!监测断?面不宜少于2个【竖向布置上监测点】。间距:宜为2m~》5m下?部宜加密《;
》
: 3!。 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土布设的测【。。点不应少《于1个且宜》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
?
— : 5.2.9 孔!隙,水,压力监测断面宜布置!在基坑受力、变【形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竖向布置上—。监测点宜在水压【力变化?影响深度《。范围内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竖向间—。。距,宜为2m~5m数量!不宜少于3》个
】 5.2—.1:。0 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当《采用深?井降水时基坑—内地下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当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
】 2 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m~50—m相邻?建筑、重要》的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当有止水帷幕时宜布!置在截?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
【
《 3 ! 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3m~—5m承压水》水位监测《管的滤?管应埋置《在所测的承压含水】层中;
—
【 , 4 》 在降水深度内存】在2:个以上(含》2个)含水层时宜】分层布设《地下水位观测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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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岩体基《坑地下?水监测点宜》布置在出水》点,和可能滑面部—位;
】 ? :。。 6《。 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
》
5.3 ! 基坑周边环境【
】 5.3.1! 基坑《边缘以外1倍~3】。倍的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周边环境应》作为监?测对象必要时—尚,。应扩大?监测范围
【
》 5.《3.2 《 当基坑邻近轨【道,。交通、高架道路【、隧道、原水—引水、合流污水、重!要管线、重》要文物和设施、【近现代优秀建—筑,等重要保护》对象时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技术要求
【
— :5,.3.3 周边建!筑竖向?位移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建!筑四:角、沿外墙每—10m~15m处】或每隔?2根~3根》柱的柱基或柱—子,上且:每侧外墙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
,
【 2 !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
—
【 3 《 不同?结构的分《界处;?
,
》 —。 , ,4 ?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
! ?。 5 】新、旧建筑或高、】。低,建筑交接处的两【侧,。;
】。 ?。 6 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应少》于4点
【
5【.3.4 —周边建筑水平位移】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的外墙墙角、外墙】中间部位的墙上或柱!上、裂缝两侧—。。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一,侧墙体的监测点不】宜少:于3点
—
— 5.3.5 【 周:边建筑?倾斜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监测点《宜布置在建筑角【点、变?形缝两侧的》承重柱或墙上;【
,
! , 2 》 监测点应沿主【。体顶部、底部上下】对应布设上、下监】。测,。点应布置在同一【。竖,直线上?;
】 , 3 !当由基?础的差异《沉降推算建筑倾斜】时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本—标准第?5.3.《。3条的规定
!
》 5.3.6 【 周边建《筑裂缝、《地表裂缝监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裂缝进行布置—当原:有裂缝增大》或,出现新裂缝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对《需要观测的裂—。。缝每条裂缝》的监测?点应至少设2个且宜!设置在裂缝的最宽处!及裂缝?末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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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周边管线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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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根据管?线,修建年份、》类型、材质、—尺寸、?接,口形式及现状—等情况综合》确,定监:。。测,。点布:置和埋设《方法应对重要—的、距离基坑近【。的,、抗变形能力差的管!线,进行:重,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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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监测》点宜布置在管线的节!点、转折点、变坡点!、变径点等特征【。点和:变,形,曲率较大《的部位监测》点水平间《距宜:为1:5m:~25m《并宜:向,基坑边?缘以外延伸1倍~】3倍的基坑开挖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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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供水!、煤气、供》热,等,压力管线宜设置直】接监测点《也可利用窨井、阀门!、抽气口以及—检查井等管》线,设备作为监》测,点在无法埋》设直接监测点的部位!可设置间接监测【点
! 5.3.8 】 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断面宜设在!坑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断面应与坑边垂直!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每个监测断!面,上的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个
】
5】.3.9 》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孔应布置在【靠近:被保护对象且有【。代表性的部位数【。。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在竖向》布置上测点》宜设置在各层土【的,界面上也可等间距】设,置测点深度、—测点数?。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 : 5.3《.10 《 ,周边环境爆破—振动监测点》应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结构—。特征、距离爆源【的远近等布置对于同!一,类型的保护对象监】测点宜选择在距离】爆源最近、结构【性状最弱的保护对象!上当因地质、地形等!情况爆破对较远处保!护对象可能产生更】大,危害时应增加监测】点监测点宜布—置在保护对象的基础!。以及其他具有代【表性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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