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湿地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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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全市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对湿地类型、分布】、,面,积、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情况等进行调【查完善?湿地资源管理—档案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
!第十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的要求《
《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水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本市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科学合理确定各区】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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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本市《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市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第十二】条, 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及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市级重要《湿地名录及》范围由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水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向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 一般湿地—名录及范围由—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向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湿地名—录应:。当载明湿《地的:名,称、地理位》置、面?。积、:范围、保护级别、类!型、主要保护内容及!标准、责任单位、】主管:部门等事项
!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湿地保护的需要】和湿地资源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湿地名录《并按照规定经批准后!发布:并备案?
第十三条】 面积大于八公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湿—地可以?列,入市级重要》湿地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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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稀有性或】者独特性的湿地【;
【 (二)分—布着国家重》点保护、市》重点保护或》者易危、濒危、【。极危物种或者受威胁!的生物?群落的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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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期栖息五千只或!者更多的水鸟或【。者,某一物种(含亚【种)水鸟数》量,占全球总数千分【之一以上《或者全国该种群数量!的百分之五》以上:的水鸟在此栖息度过!终生或者生活史【中,某一:阶段的湿《地;
!。 (四)对鱼—类的生存、繁殖【、洄游具《有典型或者》重要意义的湿地【;
《 (五)具!有重要生《态学或者水文—学作用、重》要历史或者文化【意义的湿地
!。第十四条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市级重要【湿地周边《。设立保护标志—标明湿地名称—。、保:护级别、《保护范围、责任【单位:、举报电《话等内容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动或》。者破坏?重,要湿:地保护标《志,
? 第十五条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市湿:地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市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区】湿,地保护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湿地保护规》划应当明确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修复重点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需—要,调整的按照原批【准程序办理
】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海洋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相衔接【
《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第十六条《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对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制定湿《地名录、《制定相?关标准?、湿地资源评估【、湿:地,修复以及在》湿地范围内开展保护!与利用?等活动提供》技术咨询及评估、评!审、论证等服务【
— 湿地《保护:。专,家包:括林业、自然资源、!水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野】生动植?物以及气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 第十七条 本【市严格?。控制占用湿地
! : 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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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占用市级》。。重要湿?地国家和本市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供排水?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除】外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
?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市级重要湿地的】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评估建【设项目对《重要湿地《的,。影响必要时组织【湿地保护专家论证】;涉及一般湿地的应!当征求?。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涉及国家—重要湿?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确需临时占—用湿地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 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临时占用湿》地的审批《部门应当对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恢—复湿地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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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除因防【洪、航道、》。。港口或者其他水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及蓄滞】洪区内?的湿地外《经依:法批准占用重—要湿地的单》位应当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根据自然条件恢复或!者重建与所占—用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没有条件恢—。。复、重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湿地恢复费缴—纳湿地恢复费的不】再,缴纳其?他相同性质的恢复】费用
—第二十一条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湿地资》源监测体系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市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湿地:分布、面积》、水量、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状况等变化信—。息依据监测数据对】湿地:生,态状况进行评估按】。。。照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 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一般湿【地的:动,态监测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湿地保护监!测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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