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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湿地资源管理】 第九条【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全市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对》湿地类型、》分布、面积、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情况等进行】调查完善湿地资【。源管理档案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 第【十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的要求! ?    《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水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本市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科学合理确定各】区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一条 》。本市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市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 第十?二条 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及—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市级?重要湿地名录及【范围由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水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向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 一:。般湿地名录》及,范围由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向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湿!地名录应《当载明湿地》的名称、地理—位置、?。面,积、:范围、保护》级别、类型、主【要保护内《容及标准、责任单】位,、主管?部门等事项 !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湿地保护的需!要和湿地资源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湿地名录并按照规】定经批准后发—。布并备案 【 第十三条 —面积大于八公—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湿地可【以列入市《级重要湿《地名录  】。   (一》),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稀【有性或者独特—性的:。湿地:; :。     【(二)分布着国【家重点保护、市重点!保,。护或者易危》、濒危、极危物种或!者受威胁《的生:物群落的湿地—。; : :     》(三)定期栖—息五:千只或者更多—的水鸟?或者某一《物种(含《亚种)水鸟数量占】全球总数《。千分之一以上或【者,全国该种群数量【的百分?之五以上的水—鸟在此栖息度过终】生或者生活史中某一!阶段的湿地; 】  ?   (四)对【鱼类的生存、繁【殖、洄游具有典型或!者重要意义的湿地】; ?     (五)!。具有重要生态学或】者水文学作用、【。重要:历,。史或者?文化意义的湿地 ! 第十四条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市级重要湿地—周边设立保护标志】标明湿地名称、保】护,级别、?保护范围、责任【单,。位、举?报,电话等?内容 》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动或者破坏》重要湿地保》护标志 — 第十五条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市湿地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市》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区湿地保护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湿》地保护规划应当明确!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修复?重点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需要【调整的按《照,原批准程序》办理  【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海洋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相衔接 【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第十六条】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对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制定湿地名录、制】定相关标准、—湿地资源《评估:、湿地修《复以及?在湿地范围内—开展保护与利用【等活动?提供技术《咨询及?评估、评审、论证】等,服务   】 , 湿:地,保,护专家包括林—业、自然资源—、水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野生动植物—以及气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十七【条 本市严》格控制?占用湿地  !   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除外】     】。禁止占用市级重【要湿地国家》和本市?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供排水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除外! :。    》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 【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市级《重要湿?。地的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评—。估建:设项目对重要—湿地的影响必—要时组织湿地保【护专家论证;涉及一!般湿:地的应当《征求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涉【及国家重要》湿,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确需》临时占用《湿地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   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临时占用】湿地的审批部门应】当对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恢复?。湿,地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 除因防洪、航】。道、港?口,或者其他水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及蓄滞洪区内【的,湿地外经依》法批准占用》重要湿地的单位应当!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根:据自然?。条件恢复或者重【建与所?占用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没?。有条:件恢复、重》。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湿,地恢:复费缴?纳湿地恢复费的不】再缴纳其他相同性】质,的恢:复费用 》 :第二十一条 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湿地资源—。监测体系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市:。。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湿地分布、面!积,、水量、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状况等变化信息!依据监测数据—。对湿:地生态?状况进行《评估按照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     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一般湿地的动态监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湿地保护监测—设,施设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