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防,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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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 建筑构造设计应】防止水?蒸气渗透进》入,围护:结构内部《围护结构内》部不应产生冷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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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围护结构内】部冷凝验算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的?要,求
》
4.4》.3 建》。筑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建筑运行时的各】种工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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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建筑围护【结构的内表面结露验!算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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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围护结构防潮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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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室!。内空气湿度》不宜过高《;
》
—2 地面、外墙表!面温度?不宜:。过低;
】
《 3 ? 可在围《护结构的高》温侧设隔汽》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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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可》采,用具有吸湿、解湿】等调节空气湿—度功:能的围护结构材料】;
! , 5 应》。合理设置保温层防止!围护结构内部冷【凝;
】。 ? 6 与》室外雨水或土—。壤,接触的围护结构应设!置防水?(潮)?层
【4.4.6 —。 夏热冬冷长江中】、下游地区、夏热】冬暖沿?海,地区建筑的通风口、!外窗应可以开启和关!闭室外或与室外连】。通的空间其顶棚、墙!面、地面《应采取防止返潮【的措:施或采用易于清洗】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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