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防潮【。设计
?
《
4.4.【1 建筑构造设计!应防止水《蒸气渗透进入围护】结构:内部围护结构—。内部不应产生冷【凝
》
4.4.2 !围护结构内部冷凝验!算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的要求《
4.4!.3 建筑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建筑【运行时的各种工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
4.—4.4? 建筑围护结【构的内表面结露验】算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要求
《
?
4.4.5 【 围护结构防潮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
? 1 室内【空气湿度不宜过【高;:
《
《。 2? 地面《、外墙表面温度【不,宜过低;
【
【3, 可在围护结构的!高温侧?设隔:汽层:;
】 4 可【采用具有吸湿—。、解湿等调节空【。气湿度功能的围【护结:构,。材料:;
—。。
5— 应合《理设置保温》层防止围护结—构内部?冷,凝;:。。
,
,
》 6 —与,室外雨水或土壤接】触的围护结》构应设置防》水(潮)层
!
4.4》.6 夏热—。冬冷:长江中、下游地区】、夏:。热冬暖沿海地区【建筑的通风》口,、外窗?应可以开启和关闭室!。外或与室外连通的】空间其顶棚、墙【面,。、地面?应采取防止返—潮的措?。。。施或采用易于清洗】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