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 防潮设计!
—
:4.4?.1: 建筑构造设计】应防:止水蒸气渗透进【入围护结构内部围护!结,构内:部不:。应产生冷凝》
4.4!.2 围护结【构内部冷《。凝验算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的要求
》
4.4.3! 建筑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建筑运行时的】各种工?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
:
4.4.4】 建筑围护—结,。构的内表面结露验算!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要求—
—4.4?.5 ? 围护结《构,防潮: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
, 1 — 室内空气》湿,度不宜过高;
【
?。。
》 ,2 地面、外【墙表面温《度不:宜过低;
】
》 3 ? 可在围护结—构,的,高,温侧设隔汽层;
!
:
? 4 可采】用具有?吸湿、解湿等调节空!气湿度?功能的?围护结构材料;
】
【 5 应—合,。。理设置保温层防止围!护结构?。内部冷凝;
!
《 6 》与室外雨水》。或土壤接触》的围护结构应设【置防水(《潮,)层
?
4.【4.6 夏热冬】冷长江中、下游地区!、夏热冬暖沿海地】。区,建筑的通风》。口、外窗应可以开启!和关闭?室外或与室外连【通的空间其顶棚、】墙面、地面应采取】防止返潮的措施或采!用易于清洗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