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钢导管敷设
4.2.1 潮湿场所明配或埋地暗配的钢导管其壁厚不应小于2.0mm,干燥场所明配或暗配的钢导管其壁厚不宜小于1.5mm。
4.2.2 非镀锌钢导管内壁、外壁均应作防腐处理。当埋设于混凝土内时,钢导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镀锌钢导管的外壁锌层剥落处应用防腐漆修补。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4.2.3 钢导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壁光滑无铁屑和棱刺,加工的切口端面应平整、管口无毛刺。
4.2.4 钢导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的1/2;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扣~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明显缺损现象。螺纹连接不应采用倒扣连接,连接困难时应加装盒(箱)。
2 采用套管焊接时,套管长度不应小于管外径的2.2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焊缝密实,外观饱满。
3 钢导管不得对口熔焊连接;壁厚小于等于2.0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4 镀锌钢导管对接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其他形式的机械连接,埋入现浇混凝土中的接头连接处应有防止混凝土浆液渗入的措施。
4.2.5 钢导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暗配的非镀锌钢导管与盒(箱)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凸出盒(箱)内壁3mm~5mm,且焊后在焊接处补涂防腐漆,防腐漆颜色应与盒(箱)面漆的颜色基本一致。
2 明配的钢导管或暗配的镀锌钢导管与盒(箱)连接均应采用螺纹连接,用锁紧螺母进行连接固定,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2扣~3扣。紧定式或扣压式镀锌钢导管均应选用标准的连接部件。
3 钢导管与用电设备直接连接时,宜将导管配入到设备的接线盒内。
4 钢导管与用电设备间接连接时,宜经可弯曲导管或柔性导管过渡,可弯曲导管或柔性导管与钢导管端部和设备接线盒的连接固定均应可靠,且有密闭措施。
5 钢导管与用电设备间接连接的管口距地面或楼面的高度宜大于200mm。
4.2.6 钢导管的接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
2 镀锌钢导管的跨接接地线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跨接接地线应采用截面面积不小于4mm2的铜芯软线。
4.2.7 明配的钢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2.7的规定;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和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mm~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