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切 割
8.3.1 钢材切割可采用气割、机械切割、等离子切割等方法,选用的切割方法应满足工艺文件的要求。切割后的飞边、毛刺应清理干净。
8.3.2 钢材切割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等缺陷和大于1mm的缺棱。
8.3.3 气割前钢材切割区域表面应清理干净。切割时,应根据设备类型、钢材厚度、切割气体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工艺参数。
8.3.4 气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4的规定。
表8.3.4 气割的允许偏差(mm)
注:t为切割面厚度。
8.3.5 机械剪切的零件厚度不宜大于12.0mm,剪切面应平整。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20℃、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5℃时,不得进行剪切、冲孔。
8.3.6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6的规定。
表8.3.6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mm)
8.3.7 钢网架(桁架)用钢管杆件宜用管子车床或数控相贯线切割机下料,下料时应预放加工余量和焊接收缩量,焊接收缩量可由工艺试验确定。钢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7的规定。
表8.3.7 钢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mm)
注:r为管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