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 混凝土配合比
】
》
,
7.?3.1?。。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在满—足混:。凝土强?度、耐久性和工作性!。要求的前《提下减少水》。泥和水?的用量;
》
】 ,2 当有抗—冻、抗?渗、抗氯离子—侵,。蚀和化学腐蚀等耐久!性要求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的有关规定】;
】 3 应分】。析环境条件对施工及!工程结构的》影响;
—。
》 4 《 试配所用的原材】料应与施工实—际使用的原》材料:一致
《
?
7.3.》2 混凝土的配】制强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
】1 ?当,设计强度等》级低于C《60:时配制强度应按【。下式确?定
【。
】
【。 , 2 当》设计强度等级不【低于C60时配制强!度应按?下式确定
!
,
, , 】
】
7.《3.3 《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应按下?列规:定计算?确定
!。 1 》 当具有近期的【同品种?混凝土的强》度资料时其混凝【土强度标准差σ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
《 ,2 按本条第1】款计算混凝》土强度标准》差时强度等》级不高于C30的】混凝土?计算得到的σ—大,于等:于3.0MP—a时应按计算结果取!值;计算得到的【。σ小于3.0MPa!时σ:应取3.《0MPa强度等【级高于C《30且低于C60】。的混凝土计》算得到的σ大于等】于4.0《MPa时《应按计算结》果,取值;计算》得到的σ小》于4.?0MP?a时σ应取4.【0MPa
—。
— :3 当没》有近期的同品种混】凝土强度资料时【其混凝土《强度标准差σ—可按表?7.3?.3取用《
—
—7.3.4 混凝!土的工作性指标【应根据结构形—式、运输《方式和?距离、泵送高度【、浇筑和振》。捣方式?以及工程所》处环境条件等确定
!
,
,
7.3.5 ! 混凝土最大水【胶比和最小胶凝材】料,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关规定【
《
7.3.—6 当设计—文件对混凝土—提出耐久性指标时应!。进行:相关耐久性试验【验,证
《
7.3.7】 大体积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保证—混凝土强度及—。工作:性要求的《前提下应控制—水泥用量宜选用中】、低水化热水泥【并宜掺加粉煤灰【、,矿渣粉;
》
》 2 — 温度?控制:要求较?高的大体积混凝土其!胶凝材料用量、【品种等宜通过水【化热和绝热温升【试验确定;》
】 3 宜—采用高性《能减水剂
》
:
?7.3?.8 ? 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和确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 1《 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和!计,算配:合比进行《试配每盘混》凝土试配量不—应小于20L;
】
,
《 ?。 2 进行试拌并!调整砂?率和:外加剂掺量等使拌合!物满足工作性—要求提出试拌配合】。比;
》
— ,3 ?在试拌配《合比的基《础上调整胶凝材料】用,量提出不少于3【个配合?比进行试配根据试件!的试压强度和耐【久,性试验结果选定设计!配合比;
》
》 4 应】对选定的设》计配合?比进行?。生产适应性调整确】定施工配合比—;,
】。 5?。 对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的混:。凝土当运输时间【。较长时试配时应控】制混凝土坍落度【。经时损失值》
7【.3.9 施工】配合比应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反馈:的混凝土动态质【量,。信息对?混凝土配合比及【时进行调《整
?
?
7.3《.10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
,
1 】 当混凝《土,性,能指标有变化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时;
!
,。
【 2 当》原材:料品质发生显著改】变时;
《
】 3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三个月以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