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混凝土搅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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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当!粗、细骨料的实【际含:水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粗《、细骨料和拌合【用水的?用量
【。
7:.,。4,.2 混凝土搅】拌,时应:。对原:材料用量准》确计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计:量设备的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 101—71的有关》规定:并,应定期校准》使用前设备》应归零
【
2 !原材料?的计量应按重—量计水和外加剂溶液!可按:体,积计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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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 采用分次投—料搅拌方法时应【通,过试验确定投料顺】序、数量及分段搅】拌,的时间等工艺参【数矿物掺合料宜与】水泥:同步投料液》体,外加剂宜滞后于【水和水泥投料—;,粉状外加《剂宜溶解后》再投料
!7.4.4 【混凝土应搅拌—均匀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可!按,表7:.4.4采用当【。能保证?搅,拌均匀时可适当缩】短搅:拌时间?搅拌强度《等级C60及以上】的混凝土《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
7】.4.5 —对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混凝土的原材!料与:配合比设计所采用】原材料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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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出机混》。凝土工作性与配合比!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
3 】混凝土强度;
!
《 : 4 《混凝:土凝结时间;
【
》。 5 — 工程有《要求:。时尚应?包括混凝土耐—久性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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