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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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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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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各方相【关,技术人员《。应共:同参加验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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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验槽时现】场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轻,。型动力?触探记录(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况除外)》、,地基:基础设计《文件、地基处—。理或深基础施工质量!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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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 当设计文件对【基坑坑底检》验,有专:门要求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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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 验槽应—在基坑或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对留置保护土层时】其厚度不《应超过100mm】。;槽底应为无扰【动,的原状?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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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尚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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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出现《详,勘阶段难以查清的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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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挖基槽《发现土质、地层【。。结,构与:勘察资料不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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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施工中!。地基:土,受严重?扰动天然承载力【减弱需进一步—查明其性状》及工程?性质时;
【
》 4 》开挖后发现需要增加!地基处理或》改变:基础型式已有勘【察,资料:不能满?足需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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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中出现》新的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问题已【有勘察资料不能充】。分判别新情况—时
A】.1.6 》 ,进,行过施工勘察时验槽!时要结合详勘和【施,工勘:察成: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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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 验槽完毕】填写:验槽:记录或检《验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或异常【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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