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附录A  !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槽 《 》 A.1【。 , ,一般规定 】 A》.1.1《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各方《相关技术人》。员,应共同参加》验槽 — A?.1:.2  验槽时现场!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轻型动力触》探记录(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况】除外)、地基基础设!。。计文件、地基处【理或深基础施工质量!检测报?告等 — A.1.3  !当设计文件对基坑】坑,底检验有专门要求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 】A.1.《4  验槽应在基】坑或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对留!置,保护土层时》其厚度不应超过10!。0,mm;槽底应为无扰!动的:原状土 【 A.1.5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尚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 — , , ?  :  1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出—现详勘阶段难以查】清的问题《时; 】    2 — 开:。挖基槽发现土—质、地层结构与【勘察资料《不符时; 】 , ,    3》  施工中地基土】受严重扰《动天然?承载力减弱需进一步!查明其性状及工程】性质时; 】 ,     》4 : 开挖后《发现需要增加—地基处理或改变【基础型式《已有勘察资》料不能满足需求【时; 【     》5 : 施工中出现新的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问题已有勘察【资,料不能充分判—别新情况时 【 : A.1.6 】 ,进行:过施工勘《察时:验,槽时要结合详勘【。和施工勘察成果进】行 【A.1.7  【验槽完毕填写验【槽记录?或检验?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或!异常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