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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 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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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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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各方相关技术—人员应共《同参加验槽》
A.】。1.2 验槽【时现场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轻型动力触探—记录:(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况—除外)?、地基基础设计文】件、地基处理或深】基础施工质量检测报!。告等
【。
A.1.3 当!设计文件《对基坑坑底检验有】专门要求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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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 ! 验槽?应在基坑《或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对留置》保,护土层时其厚度不应!超过1?00mm《;槽底应为无—扰动的原状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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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 !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尚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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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出—现详勘阶《段难以查清的问题】时;
》
【。2 开挖基槽【发,现土质、地层结构】与勘察资料不—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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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施?工中地基土受严重】扰,动天然承载力—。减,弱需进一步查明其】性状及工《程性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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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挖:。。后发现需要增加地基!处理或改《变基础型式已有勘】察资料不能满足需】求时:;
【。 5》 :施工中出现新的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问》题已有勘察资料不能!充分判?别新情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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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 进行《过施工勘察时—验槽时要结》合详勘和施工勘察成!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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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 验槽完【毕填写验槽记录或】检验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或异常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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