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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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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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各,。方相关技《术人员应共同参【加验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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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 验槽?时现场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轻】型动力?触探记录《(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况,除外)、地基基础设!计文:件、地基处理或【深基础施工质量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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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当设:计文:件对基坑坑底检验有!专门要求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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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 ! 验槽应在基坑或】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对:。留置保护《土层时其厚度不【应超过1《00mm;槽底【应为无扰《动的原状《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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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5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尚》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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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出现详?勘阶段难以查清的】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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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开挖基槽—发现土质、地—层结构与勘察资料】不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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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施工中地》基土受?严,重扰动天然承载力减!弱需进一步查明其】性,状及工?程性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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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开挖后发现需要增加!地基处?。。理或改变基》础,型式已有勘察资料不!能,。满足需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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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中出现【。新的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问题已》有勘察?资料不能充分判别】新情况时《。
A.1!.6 ? 进行过施工勘【察时验?槽时要结合》详勘和施《工勘察成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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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 验槽完毕填【写验槽记录或检验】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或异常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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