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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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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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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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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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
,
4:.,0.3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
1】 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
《 2《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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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4 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4.】0,.5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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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 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宜!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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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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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划分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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