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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基,本规定
《。
【3.0.1 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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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
》
3—.,0.3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
《
》2 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
】 3 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
3.》0.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
《
1 】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 : 2 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
【3 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
!
3?.0.5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
3.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
,
? 1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 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
: : 4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
? :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
— 6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
7!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3.0!.7: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 2》 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
:
3?.0.8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
《
》 1 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
—
,
? 2 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
3 【 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
《 4 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
【 5 ? 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
《
3.0.】9 : 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应符合表3.【0,.9的要求
【
《 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
,
》表3.0.9 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
《
3.》0.10 计【量,抽样的错判》概率: α ?和漏判概率 β【 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 1 》 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 α 和 β 】均不宜超过5%;
!
》。 《2 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 α: 不宜超《过5% 《β 不宜超过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