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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信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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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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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 【地铁信号系统应由行!车指:挥和:列车运行控制设备组!成并:应设置故障监测【和报警设备》
17.!1.2 信号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高可用性和高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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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3 AT》P系统、《。设备:及电路应符合—故障导向安全—的原:则采用的《安全系统、》设备应?经,过安全认证
【
17.1】.4 信号—系统应满足》地铁行?车组织和运》营管理的需要—
17.!1.:5 ?信号系统应满足地铁!大运量、高》密,度,行车、?不同列车编》。组和行车交路的运】营要求
】
17.1.6 】。 双线?区段宜?按双方向《运行:设计;单线区—段应按双方向—运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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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7 信【号系统应具有电磁】兼,容,性
【。17:.1.8 信号工!程应满足现》代化维护管理的【需求信号设备—应便于?维修并减少维修【频度并应便于测试、!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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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 ! 信号系统的车载设!备,严禁超?出,车,辆限界信号》系统的地面设备【严禁侵入《设,备限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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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0 — 设于高架或地面】。线路的?信号设备应》与城市景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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