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 信 ? 号《
》
17.】1 一般规—定
】
17?.1.1《 地铁《信号系统应由行车】指挥和列车运行【控制设?备组成并应设置故障!监测和报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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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 —信号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高可:用,性和:高,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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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3 ATP系统!、设备及电》路应符?。合故障导向安全的原!则采用的安》全系统、设》备应经过安》全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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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4 信号系—统应满?足地铁行车组织和运!营,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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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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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 !信号系统应满足【。地铁大?运量、?高密度行车、不【同列车编组》和行车交路的运【营要求
!17.1《.6: , 双线区段宜按【双方向运行设计;】单线区段应按—双方向运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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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7 信号系【统应具?有电磁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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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 :。信号工程应满足现】代化维?护管理的《。需求信号设备—应便于维修并减少】维修频度并》应便于测试》。、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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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 信号系统的车!载,设,备严禁超出车辆限】界信号系统》的地面设备》严,禁侵入设《备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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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0?。 :设于高?架或地面线路—的信:号设备应与城市景】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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