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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公共配套设施规划】管理:
第三十九条! 城市级《。、,区级公建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和规模根据城—市发展的阶段目标、!总,体布:局和建设时》序而确定本规定适用!于居:住区级?及基层社区级的公建!配套设?施居住区级指服【务人口约5万人的一!个居住区;基层【社区级指以社区为基!本服务单元服务人口!通常:为11?。.5万人
》
第四十条》 为:。便,于形成有特》色、有活力、易【识别的中心场—所方便居《。。民使用并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规划控【制、实施和》管理新区引导公【建配套设施集中集约!。建设功能复合—集成;旧城由于现状!原因可采取部分集中!建设部分分散设置的!模式:
第四十一条 公!建配套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九类详?见表4-1
表4!-1: 居住区级及—基,。层社区级公建配套】。设施分类
—
【
》 》 序号
】 类别》
,
? :。 主?要内容
—
!
? , ? 1:
? 行—政管理
— ? 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
!
, 《
,
, 2
】。
, : ? 社区服务
—
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用房!等
?
》
】 《 3
【 教育
—
中学!、小学、幼儿园等】
:。 :
!
【4
】 医疗卫《生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
—
《 ? 5
《。
《 , 文化
】。 : 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站等
!
【
》 , 6
! 体育
【 综合】运动场?、综合健身馆—、,居民:健,身设施?等
!
— 《 7
】 : 交通市政
! , 公《交场站、停车场【(,库)、变《。电站、公厕等—
,
】。 ,
【 8
】 绿》地广场
》 居住区!绿地、社区绿地【、广:场等:
:
!
!9
:。
:。 : 商业服务【业
》 农》贸市场、《便利:。店、餐饮《店,、邮政、银行、【保险:等
》。 ,
:
—。
? 注公建》配套设施《按照建设《实施主体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政府主导实施的公建!配套设施包括表4】-,1的前八类设—。施和农贸市场(不含!停车:场):;第二类为以—市场推动为主的公】建配套?设施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不含农!贸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