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节 建筑—。后退规划控制红线
!
第三十五条 !沿用地红线和沿规】。划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以—及市政?线路(管线)—等红线或保护带【的,建筑物?除退让界外现—状建筑物距离应【满足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四条规定外!退,界距离?。应,同时满足表3-6】、,3-7的规定
】表3-6 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公【共绿地绿线》间距控制
! ,
】 建【筑,
? 【类型
》 :
— 》建,。。筑朝:向
? 《 退让用地红线(!地界)距离及最小距!离控:制(米)
【 ,
》。
,。 》 退让规划控制绿】。线(米)
】
!
: 新区
】
》 旧城
— ,
】
!居住建筑
! 多、低层长边!(正面)
】 , 旧《区0.5H
—
《。 ?。 新区0.6H
!
》
— 且旧区≥5!.0米
! 且》新区≥6.0米【
】
》 ≥10米
】
》 , ≥5米
】
】
》 ?多、低层山墙—(侧面?)
:
《
《
, 《 且≥《4.0米
!
! ? 高层》
— 旧区0.23H!
》 , ≥12米—
《 ≥0.2H!且≥15米》裙,。房按:多层建?筑控制
【
】 ≥》。10米?
】。。
—。。 , 新区【0.25H
】 ≥—13.5米
【。 ,。
!
: : , 非居住—建筑:
《 《多、低层《长边(正面)
】 0.5!H
:
》。 ≥4.0米(】低层)
【 》 ≥6.0》米(多层《。。)
】
? ≥10!米
》 ≥5米
! 《
?
】 多、低层山】墙(:侧面)
》
!。 ? , ≥3.0》米
【
! 高层长】边
!0.2?H
— , ≥13.—0米
】 ≥0《.,2H且≥15米裙】房,。按多:层建筑控制》
,
!。 ≥1】0米:
》
【
【。 高层短边
—
》 0.15—H
《 : ≥《9.0米
—
【 ,
】 低层辅》助用房
— , 长边、【山墙:
: : 0.—5H
《 ? ≥《2.0米
— 】 有特殊情况在征!得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一层的辅助用房】可,不退:用地:红线:
,
:。 ≥5米】
—
,
《
:
注—1.H为南侧建筑高!度或东西《向,。建,筑的平均高度—
2. !当建筑主要朝向与用!地,红线的夹角≤45】度时其退距按—主要朝向后退规定执!行
当】建筑:主要朝向《与用地红线》。的夹角>45度【时其退距按次要【朝向后退《规定执?行
? 《3.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按每增加10米【高度间?距增加2米计—算建:。筑,间距增加高度不【足10米的间距增加!。2米计算《
4.】地下建?筑外墙退地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部的《距离)的0.—7倍且?其最:小值为3米
! 5.建》筑高:度大于24.—0米的?单层公共建筑后【退用地红线的距离】根据其?性质核定最小—。后退距离为1—5,.0米
《
? :6.高层建筑裙【房,按多层非居住—建筑后退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各!类建筑临规划道路】绿地布置时其后【退控制绿线的—距离:应满足以《。下规定
《
? (一)》纯居住后《退规划道路带状绿地!旧城区无车辆出入】退距≥5.》0米有车《辆出入?退,距≥7.0米新区无!车辆出入《退距≥7.0米【。有,车辆出入退距≥【10.0米
】 (二)其他】建筑后退规划道【路带状绿《地≥:5.0米有车辆出】入的≥10米
】 , (三)后【退规划块状绿地【建筑后退规划块状】绿地不?小于5.《0米:其余后退规划块状】。绿,地、生?态绿:地按表3《-6执行
表【3,。-7 规划区内河】道控制蓝线宽—度(米)
!。 ,
【
【类别退让距离
!
【 涪江】
,
安昌!河
】 芙蓉溪、》。平政河
【 其他—
》
?
— ,。 :。 , :旧城区
! :35
?
3】2.5
— 10
! 6【
【
! 新区
】 ? 50-1【00
— ?。 45-60
】。 《 :20:。-35
《
, —10-30》
!
《
《 注1.蓝线宽度的!计算边界以河堤【迎水面?堤顶为起点计算
! 2.蓝线控!制范围内不得建设】与河道无关的建、】构筑物可《建设防洪堤》、城市抢险道路、绿!化,
: :。 3.多层—建筑:退河道蓝《线旧城区5米新城】区10米;高层退】。河道蓝线旧》城区1?0米新城区15米高!层建筑高度>4【0米以上的按≥【50米距离退河道】蓝,线
《。 4.一—般堰:渠建筑退蓝线—多、低层≥》6米:高层≥10米且不】小,于相邻建《筑栋间?间距
【 5.有条件时【蓝线控制《宽度必须不低—于高:限,
:。。第三十七条 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不】得小于表3-8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还应满【。足表3?-9要求高压线走廊!单侧控制宽》度不小于表3-1】0的要求
—表3:-,8 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
】
—
《 道路【红线宽度D(米)
!
: 《 退道路(高架桥】。。。)红线(米)—
退!。道路(高架桥)转】角红线(《米)
—
【 ,
》 , 多层《建筑
》 高—层,及公共?建筑:
? 多层【建,筑
—。。 : 高层?及公共建《筑
】
?。
【 ?D,≥,40
— 旧城区
! 5【(10)
! 10》(20)
! , 10(》20)?
》 15(30】)
:
《。
】
》 新 区
—
8(!2,。0)
! 15(《。30)
— 1—5(39)
【 ? 20(—40:)
【
《 ,
!D<:40
! 旧城区
— 《 5?(10)
【 ? 8(1》6)
》 : 8(》1,。6)
! 12(《25)
!
【
? 新 区【
:。 : , 8(16)
!
, : 15(2】0)
— 1》0(:20)
—。 2—0(:3,5,)
:
, : :
】 《注1.?除满:足上表要《求外建筑《至道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小于该【建筑应退用地红线的!距离
【 2.高《层建筑?裙房后退道路—红线按多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执行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星级旅馆!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规划—要,求确定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米—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地下室机动】车进出口应满足【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第《3.2.8》条规定临城市主【干,道(≥?。40米)《。不得设置垂》直面向道路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
【 4.雨蓬、!檐口、造型线条【。可在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出挑出》挑宽:度,不大于0.5倍【后,退距离距地面—净高应大《于4.5米且与相】。邻建:筑出挑协《调统一?。活动遮阳、凸窗【、空调机位》(板)出挑部—位可在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出】挑出挑宽度不得大于!0,.6:米,
5.】临规划?道路不宜设》置围墙确需设—置围墙的应符合规】。划、消防安全要求且!退让规划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2米
!。
: ,。。 6.当两条【道路宽度《不,一致时退道路转【角红线距《。离按:主要道路红》线宽:度执行
!7.建?筑后:退高:速公路边线的距离不!小于50米后退过境!公路不小于25米后!退铁路?(指边轨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
? 8》。.建筑后退》城市高架桥(立交】。桥)时按《括号内数字》后退:道路红线
】 9.建》筑后退规《划的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色!线的距离还须—符合相关规定
【
, 10.【特殊:区域后退道路红线】按城:。市设计指标执—行
?表3-9 建—筑后退高压线最【小距离
!
】。
【 线:路电压类别
】
】 D≤【10K?V
!。35:kv
—。 35KV】。。<,D≤110KV【
】110KV<—。D≤2?2,0,KV:。
: 500!KV:
!
【 高压走廊单!。。侧控制宽度》
《 旧》城区
》 须采【用地埋方式》敷设电缆
】 4.—0M
【 5.0—M
!。8.:。0M:。
》 20》.0M
【 ,
! 》 新城区
】 5》。.0M
】 5.0—M
【。 8.0M
! ? :10.0M
—
20!.0M?
》
》
表》。3-:10 高压走廊【控制宽?度
》
《 : ,
】 线:路电压类别
【 : ? ,
,
D】≤,10KV
! 10K—V<D≤110KV!
》 110KV<!D≤220KV
! , 》500KV
【 ?
—
《 ? 高压走廊单【侧控制宽度
—
》 旧城区
! 须》采用地埋方》式敷设?电缆
》 7.0M! -1?0.:0M
】 10.0M-1!5.0M《
2!0.0M
】
》 : ,
【 新区
【 ? 5.0M
! 1》。。0.:0M
— 15.0】M
】 ,20.0M
—
—
《
》 , 注1.表中数【据为高压《线边导线向》外侧控制的水—平距离
《
》2.建筑后退高压走!廊绿:线的最小距离按【表3-6中“—退让规划控制绿线”!规定执行
》
, 3.—高,压,线走廊控《制宽度下严禁新【建任何建、》构筑物?高压线下已有的【建、构筑物改、扩建!或建、构筑物建成后!设置高压《线的:应先由电力主管【部门对垂距进—行,安全:鉴定符合安》全,后按规定《报审
第三十】八条 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内规划新增》市政:道,路时容?积率等规划控制【指标及后退新增【市政道?路,红线按本规定中【的表2-《2、:表2-6、表3【。-,8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