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建筑后退规划控】制红线
【第三十五条 沿用】地红线和沿规—划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以及市政线!。路(管线)等红线】或保护带《的,建筑物除退》让界:外现状建筑物距离】应,满足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四条《规定外退《。界距离应同时满足】表3-6、》3-7的规定—
表3《-6 ?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公共—。绿地绿线间》距控制
】
【
,
建筑!
! 类型
—
! , :。 建筑朝向
【 》 退让用地红线【(地界)距离—及最小?距离控制(米)【
—
】 退让规划控制】绿,线(米)《
】 《
】新区
《 ? 旧城
【 , :
《 , ,
】 居住建《筑
!多、低层长边—。(正面)
— : : , 旧区0.5H
】
】 新区0《.6H
【 《
,
且旧!区≥:5.0米
【 — 且新区≥6.【0米
【
!。。 ≥?10:米
《 》≥5米
】
【
】多、低层山墙(【侧面)
!
》 且≥【4.:0米
—
【
—。 高层》
— 旧区0.23H!
》 ≥12米
! ≥0.!。2H且≥15米裙房!按多:层建筑控制
【
! 《 ≥10米
【 ?
《
】 新《区0.25H
】 ? ≥13.【5,米
—
? ?
!。非居住建《筑
:
【多、低层长边(正】面)
?
》。 0.5H—
,。
≥4!.0米(《。低层)?
: 》 ?≥,6.0米(多层)】
《
! ≥1》。0米
】 ≥5米
】
【
?
多】、低层山墙(侧面】)
】
? 》 ≥3.0米—
】 《
【 ,高层长边《
《 ? 0.?2,H
:
? ≥13.】0米
! ≥0.2H且≥】15米裙房按多层建!筑控制
》 —
? : ≥1》0米
》。
!
,
高】。层短边
》 , : 0.15H】
: ≥【9.0米《
】 ,
】 低《层辅助?用房
】 长边、山—墙
《。 0.5】H
? ≥【。2.0米
! 有特!殊情况?在征:得,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一层的辅】助用房可不》退用地红线
—
: ? ≥5米
! :
,
:
!注1.H为》南侧建筑《。高度或东西向—建,筑,的平均?高度
《 2》。. 当建《筑主:要朝向与用》地红线的《夹角≤45度时其】退,距按主要朝》向后退规定执行
】
当建筑主!要朝向与用地—红线的夹角>45】度时其退距按—次要朝?向后退规定执行【
? ?3.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按》每增加10米—高度:间距增加2米计算建!筑间距增加》高度不足《1,0米的间距》增加2米计算
】 ? 4:.,地下建筑外墙退【地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部的距离)》的0.7倍且其最小!值为:3米
?
: 5《.建筑?高,度大于24》.,0米的单层公共建筑!。后退:用地:红线的距离根据其】性质核?定最小?后退距离为15.0!米
6.!高层建筑裙房按多】层非居住建》筑后退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各类建筑临》规划道路绿地布置】时其后退控制绿线的!距离应满足以下规】定,
? , (一)纯居住】后退规?划道路带状》绿地旧城区无—车辆:出入:退距≥5.0米有】车辆出入退距≥【7.0米新区无车辆!出入退?距≥:7.0米《有车辆出入》退,距≥10《.0米
【 (二《。)其他建筑》后,。退规划道路带状绿地!≥5.0米有车辆】。。。出入:的≥10米
】 ?(三)后退规—划块:状绿地建筑后退规】划块状绿地不—小,于5.0《米其余后《退规划块状绿地【、生态绿地按表【3-6执行
【表3-7 规划【区内河道控制蓝线宽!度(米)
【
—
【 类别退让距!离
】
【。 ,。 涪江
《
安】昌河
》 : , 芙蓉溪、平政】河
《 》其他
》 ,
!。
《 ?。旧城区
《
3】5
《 32【.5
!。 10
【 : 6
】
:
: :。。 ,
? : 新区
【 : : 50《-10?0
《。 》。4,5,-60
》 2【0-35
! ?10-?30
【
》。
:
? ,。 注1.蓝线【宽度的计算》边界以河堤迎—。水面堤顶为起点计】算
— 2.?蓝线控制范》围内不得《建设与河道无关的】建、构筑物可—建设防?洪,。堤、城市抢》。险道路?、绿化
《
, 3.多层】建筑退河道蓝线旧】城区5米新城—区10米;高—。层退:河道蓝线旧城区10!米新城区15米高】层建筑?高度>40》米,。以上的按≥50米距!离退河道蓝》线
:
《 4.一般堰渠建筑!退蓝线多、低—层≥6米《高,层≥10米且不小于!相邻建筑栋间—间距
— 5.有条件【时蓝线控制宽度【必,须不低于高限—
,
第:三十:七条 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不得小于表】3,-8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还应满足表!3-9要求》高压线走廊单侧【控制宽度不小于表】3-10的要求【。。
:表3-8 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
】
】
》 —道路红?线宽度D(米)
! : : :退,道路(高架桥)红】线(米)
! 退道路(高架!桥)转角红线—(米)
【
—。。
《 : 多层建筑】
:。 ? 高层及公共建!筑,
— :多层:建筑
》 高—层及公共《建筑
!
《
】 D:≥40
— 》。旧城区
【 5》(10)
!。。 : 10(20)
! —。1,0,(20)
! 15(30)!
】
》
新】 区
》 8(2】0):
— :15:。。(30)
— 《 15《(39)
! 2《0(40)
】
《
! D》<40
! 旧城区
—
— 5(10)
】 , 8(16!),。
《 8》(,。16)
》 —12(25》)
?
— :
《 《 新 区
! 8(16】)
《 》15(20)
! 《 10(2》0)
【 20(35)!
,
:
【
:
《。 , 注1.除满足上】表要求外建筑至道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小于该建筑】。应退用地红线—的距离
【 2.高层—建筑裙房后退道路】红线按多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执行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星】级旅馆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规划要】求,确定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米
《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地下室机!动车进出《口应满足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第3—.2.8条规定【临城市主干道(【≥40米)不得设】置垂直面向道路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
!
4.【雨蓬、檐口、造型线!条可在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出挑出挑—宽度不大于0—.5倍后《退距离?距地面净《。高应大于4.5米且!与,相邻建筑《出,挑协:调统一活动遮阳、】凸窗、空《。调机:位,(板)?出挑部位《。可在: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出挑出挑宽—。度不得大于0.【6米
— , 5:.临规划道路不【宜设置围《墙确需设置围墙【的应符合规划—、消防安全要求且退!。让规划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2米
》 6.》当,两条道路宽度不一致!时退道路转》角红线距离按—主要道路红》线宽:。度执行
【 :7.建筑后退—高速公路边》线的距离不小于【50米后退》过境公?路不小于25米后退!铁路(指边》轨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
8!.建筑?后退城市高》架桥(立交桥)【时按括号内数字后退!道路红线
— ? 9.建筑后退规划!的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色线的距!离还须?符合相?关规定
》 1》0.特殊区域后退】道路:。红线按城市设计【。指标执行
表3-!9 建?筑后退高压线最小距!离
!
《
《 —。线路电压类别
】 ?
— ? :D≤10《KV
【 , 35kv
! ? 35KV<D≤!110KV
】 : 11》0KV<D≤220!KV
》 500】KV
】
:
! , 高压走廊单【。侧控制宽度
】 旧城区】
】须采:用地埋方式敷—设电缆
《
— 4.?0M
《 5.0!M
:。
8.!0M
】 20.》0,M
!
】 ? 新城区
! 5.0M
!。 5.】0M
【 8《.0M
《
《 , 10.》0M:
【 20.0M
】 , ?
】表3-10》 高压?走,。廊控制宽度
【
:。
》
】 线路电压类别!
《
! D≤1—0K:V
— ?。10KV<D≤1】10KV
【 , 110【KV<D≤220K!。V
】 5:00KV
!
》
【 : 高:压走廊单《侧控制宽度
! 旧城—。区
!须采用地埋方式敷】设电缆
【 7.0M】 -10.0—M
— 10.0M】-15.0》。M
】 20.0M
!
》
】 新区
】 5.】0M
】 10.0—。M
? ,。 1—5.:0M
?
2】0.0M
【
【
:
? 注1.—表中数据为》高压线边导》线向:外侧控制的》水平距?离
2】.建筑后退高—压走:廊绿:。线的:最小:距离按表3-6中“!退让:规划控制绿线”规定!执行
【 ,3.高压线走—廊控制宽度下严禁】新建任?何建、构筑物—高压线?下已有的建》、构筑物改》。、扩建?或建、构筑》物建成后《设置高压线的应先由!电力主管部门对垂】距进行安全鉴定符合!安全后按规定—报,审
《第三:十八条 《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内规划新增!市政:道路时?容积率等规划控制】指标:及后退新增市政道】路红线按本规定【中的表2-2、【表2-6、表3-8!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