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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一节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
第三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置标准合】理,。布局、?。建设、完善》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厂、公共厕所、】垃圾容?器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 垃《圾分类收《集站:、转运站、公—共厕所、《洒水车加水点、环】。卫作业用房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按!照,国家环境卫生设施标!准由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 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各类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和设施标准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 》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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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保持设施《的整洁、完好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闭、!损,。坏、拆?除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改变!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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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需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规定重建或!。者补建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乡?发,展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标准设置公共厕】所并由专人》负责保洁
【 ?临街单?位的卫生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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