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市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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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筑物容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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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构)筑!物应当保持设计建造!时的形态和色彩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改?变建(构)》筑物外立面色彩【、材质;
!。 (二》)在外?。墙上开门、开—窗或:者,变更形式《、,位置等改变外墙【形态;
《
: 》(三:)搭建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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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拆,除、改建、装饰装修!下列建(构)筑物应!当通过听证会—、讨:论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 —(一)具有代表性风!格的建?。(,构)筑物《。;
? (二)!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建(构)—筑物;
【 (三)历】史保:护和其他具有历史价!值的建(构)—筑物
?
— 前:款,建(构)筑物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并设置标【。志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出现—污渍、破损》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清洗、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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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构)筑物外立—面上涂?。写、刻画
— 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或者影响安全—的物品
— 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沿城市重《要景观街道、主干】道路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照—景,。观照明设施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安—装,景观照明设施照【明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 ?设计、安装景观照】明,设施应?当实施节能》、绿色环保措施防】止光污?染
景观!照明:设施的设置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保持照明设施的整】洁、完好并按—照,规定开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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