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道路容》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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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道路!两,。侧的:公共设施应》当与该区《域建筑特点》相,协调保持整洁完好和!美观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公共服务】等需要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临时》。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 临时?堆放物?料应当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堆放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清除余料和废弃物拆!除临时建筑》物
第二十四!条 城市道路路面】应当保持完好—出现坑凹、》碎裂、隆《起、溢水以及水毁】塌方等情况的道路维!护单:位应当及时修—复,。
? 《 经依法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由主【管部:门实行统筹管理和全!过程信息《公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复的范围和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施工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不得随意扩大封】堵范围、《延长封堵时间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按照规】定通过?检查验收
— :第,二,十五:条 在市区内运行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容完好整洁》
》 ?运输砂石、煤—炭、泥浆、粪便、】渣土等散体、流体】物料和生活垃圾的】。车辆应当封盖严密】防止撒漏
【 第二十六条— 设置在道路上的】各类井盖应当保【持完好、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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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在井盖相应部】位设置明显标志逐】一编号登记》并报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 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井盖松》动、破?损、移位、沉降、丢!失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予以修复】和更换?
: 第二十七—条 设置机动车【清洗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具备以下条!件
【 :(一)经营场—。所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相关《。规定;
》 》 (二)有污水、污!。泥,。收集:、处理?等设施;
!。。 (《。三)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从—事洗车?经营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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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占用!道路、人行》通道进行洗车作业、!堆放:物品、搭建》洗车设施;》
【。 (二)损坏—。。。城市道路、排水【管,道等市政设》施;:
】(三)未按照国家、!自治区、本市—。相关技?术规范处置》洗车废水
— 第二《十九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由管理单【位,确,保其亮?灯,。。率,、设备完好》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做到整洁!美观、使《用安全
— 第三十条》 禁止在城市绿地】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焚烧!落叶杂物《等
!禁止侵占、损坏城】市绿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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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任何车辆!在城市绿地上行【驶、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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