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道路—容貌管理
第!二十二?条 道路两侧的公】共设:施应当与该区域【建筑特点相协—调保:持整洁完好》和,美观: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公共《服务等需《要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临时?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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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堆放物料》应当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堆?放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清除】余料:和废弃物拆除临【时建筑物
】第二十?四条 ?城市道路路面应当】保持完?好出现坑凹、碎【裂、隆起、溢水以】及水毁?。塌方等?情况的道《。路维护单位应当【。及时修复
》
【经依法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由主管】部门实行统筹管理和!全过:程,信息公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复的范围和【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施工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不得随?意扩大封《堵范围、延长封【堵时间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按照规【定通过检查验—收
《 第:二十五条《 在市?区内运?行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容完好》整,洁
《 运—输砂:。石、:煤炭、泥浆》、粪便、渣土等【散体、流体物—料和生活垃圾的【车,。辆应当封盖严密防】止,撒漏:
:。 第二十六条 设!置在道?路上的各类井盖应当!。保持完?好、牢固
》
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在《井盖相应部位设【置明显标志逐一【编号登记并报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 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井盖》松动、破《损、移位、》沉降、丢失》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予以?修复和?更,换
》第二十七条 设置】机动车清洗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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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营【场所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相关?规定;
—。 (二)】有污水、污》泥收集、处》理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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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从事【洗,车经营?禁止下列行为
! (一)】占用道路、》人行通道进》行洗车作业、堆【放物品、搭建洗车设!施;
【 (二)损【。坏城市道路、排【水管道等市政—设施;
【 《(三)?未按照国家、自治】区、本市相关技术】规范处置《洗车废水《
,
第二十九【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由管【理单位确保其亮灯率!、设备完好》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做到整洁美观、!使用安全《
第三十【条 禁止《在城市绿地》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焚烧落叶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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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侵占、损坏【城市绿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
《 禁止任何车】辆在:城市绿地上行驶【、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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