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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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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供暖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与热?源,应根据能《源条件、能源价格和!节能、环保》等,要求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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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宜【采用市政或区域热网!提供的?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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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自建锅炉房的锅炉】台数不宜《少于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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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低温:空调系?统冷源宜根》据气象条件》、制冷工艺系统【的特点及食品工艺的!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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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空调场所当—冷源:采用乙二《醇水溶液为载冷剂时!夏季供液《温度宜取3℃~0】℃冬季供液温度不】宜高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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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或高》湿空调?场所室内明装的【空调末端设备应选用!不锈:钢外壳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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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车,间生:产时常开的门—当其两侧《温差超过15℃【时,宜设置空气幕或透明!软帘
1!0.1.5 — 室:内温度低于0℃【的房间应采》取地面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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