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
10.!1 一般规—定
!10.1《.1 供暖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与热源!应,。根,据能源条《件,。、能源价《格和节?能、环?保等:要求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宜采用市政!或区域热《网提供的热源
!。
》 2 自建【锅炉房的锅炉台数】不宜少于2台
!
— 3 《低温空调《系统冷源宜根据气】象条件、《制冷工艺《系统的特点及食品工!艺的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
10.1【.2: ,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空调场!所,当冷源采用乙二醇】水溶液为载》冷剂时夏季》供液温度宜取3【℃,~,0℃冬季供》液,温度不宜高》于40℃
【
10.1.3!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或!。高湿空调场》所室内?明装的空调》末,端设备?。应选用不锈钢外壳的!产品
《
10.【1.4 《 ,车间生产时常开【。的门当其两侧温差超!过15℃时宜设【置,空气幕或透》明,软帘
《
10.1】.5:。 :室,内温度低于0℃的】房间应采取》地面防冻措施
】